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沁水县2016年煤矿生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落实情况专项督察
新闻作者:丁俊龙 张鹏  发布时间:2017年11月21日  查看次数:  放大 缩小 默认
 


 11月15日,由山西煤矿安全监察局晋城监察分局牵头,晋城市监委、公安局、总工会等部门参与的煤矿生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落实督查组,对沁水县2016年煤矿生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落实情况开展了专项督察。
  督察组一行听取了县政府副县长张俊威专题汇报,查阅了有关文件、档案、资料,全面督察了2016年煤矿生产安全事故有关责任人刑事责任追究和纪律处分、行政处罚、防范措施落实情况。
  2016年以来,沁水县深刻汲取中村煤矿“7·2”事故教训,认真落实省市事故调查报告中提出的防范措施及整改建议,依法依规追究了事故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同时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
  县监委、公安局、总工会、煤炭煤层气工业局等县直部门负责人参加了本次督察。
  ■记者丁俊龙 张鹏摄影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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