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学导报讯 日前,山西省应急管理厅从压实防汛责任、深入排查隐患、做足应急准备、加强预警响应等方面,对全省矿山汛期安全工作作出安排部署。 山西省应急管理厅要求,各矿山企业要在5月底前组织一次汛期安全风险隐患排查自查自改。深入排查相关水害隐蔽致灾因素和可能影响矿井安全的地表水系及水利工程等致灾风险情况;排查周边山体地质灾害对矿区建筑物、构筑物以及设施设备安全的影响情况;排查水仓(露天矿储水池)、沉淀池和排水沟渠中的淤泥淤堵情况等。对排查出的风险隐患要建立台账,开展评估分析,落实“五定”要求,扎实有效整改治理。各市县应急管理部门要将矿山汛期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和安全防范措施落实情况作为执法检查的重要内容,确保重大隐患动态清零。 山西省应急管理厅要求,各市县应急管理局要加强与当地气象、水利、自然资源等相关部门的会商研判,建立完善灾害性天气、地质灾害预报预警和应急响应联动机制,建立直达矿山负责人的预警“叫应”机制,及时“点对点”发送预警信息。各矿山企业要主动与当地气象、水利等部门和周边矿山等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及时获取雨情、水情等信息,接到风险预警信息时,第一时间点对点“叫应”,并按有关规定做好防灾避险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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