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王丽)为保障煤矿安全生产,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12月17日,省应急管理厅公布了第二批查处情况。检查中,检查组严格执行相关规定和流程,保持着打击煤矿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的高压态势。本次公布名单中涉及临汾、长治、大同、太原、朔州、晋中等市的8座煤矿,6名矿长因记分达到12分以上被责令立即调离矿长岗位且3年内不得再担任煤矿矿长,其中最高的记分达到36分。
据了解,山西襄矿晋平煤业有限公司、山西长治羊头岭北峙峪煤业有限公司、大同煤矿集团晋华宫矿大井、大同市姜家湾煤矿、大同煤矿集团铁峰煤业有限公司南阳坡煤矿、山西东辉集团赵家山煤业有限公司、山西朔州山阴中煤顺通北祖煤业有限公司、山西平遥峰岩煤焦集团明子煤业有限公司8座煤矿分别被责令停产整顿或严格执行停产整顿指令。在检查中,执法人员分别对各矿矿长赵继林记15分、李俊明记36分、宋金旺记15分、谭才记6分、陈明泽记6分、陆球渊记12分、徐全伏记21分、王家荣记18分,并责令记分12分以上的立即调离矿长岗位且3年内不得再担任煤矿矿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