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 苏艳玲)根据山西煤监局印发的煤矿安全生产集中整治实施方案,自11月底开始,全系统对煤矿企业开展为期3个月的安全生产集中整治。同时,由局领导带队,组织机关处室监察员成立6个督查组,对各辖区煤矿安全生产集中整治工作进行督促指导,确保整治工作扎实有效、煤矿安全生产形势平稳运行。
从12月16日起,由山西煤监局局长卜昌森担任组长的第一督查组深入古交市,对该市政府、监管部门和部分煤矿主体企业开展专项整治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其中抽查了福巨源、鸿福两座煤矿。督查组按照重点整治的13项内容,通过地面资料、井下现场逐项细查,共查出安全隐患63条,责令其中一个矿井停产整顿,罚款53万元;责令另一个矿井继续停产整顿。
为了推进古交市煤矿集中整治工作,确保岁末年初关键时段的安全生产,12月19日,督查组在古交市召开煤矿安全生产集中整治推进暨抽查情况反馈会,分析研判古交市煤矿在安全生产上存在的主要风险,警示各煤矿精准施策抓好隐患的管控工作。太原煤监分局局长朱正亮主持会议,古交市委常委、副市长马彦明,古交市应急管理局局长冯跃宇及局、站监管负责人,古交市9家煤矿主体企业、18家煤矿企业负责人参加会议。
会上,在通报了抽查中的问题后,督查组成员、山西煤监局技装处副处长王江虹强调,面对当前严峻的安全生产形势,一定要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精神,居安思危,如履薄冰,始终保持清醒头脑,务必保持求真务实作风,进一步夯实安全基础,提高安全保障能力,遏制重特大事故。一要坚持政治标准,认真开展集中整治。对安全工作定位要准、站位要高,按照整治重点内容和有关工作要求,确保集中整治取得实效。二要坚持管控有力,切实履行主体责任。监管部门要强化安全风险管控,实行隐患追责,严厉打击非法违规生产;煤矿企业要切实履行安全管理职责,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和管理制度,强化隐患排查和风险防控等。三要坚持责任到位,整改隐患不打折扣。他要求各级安全监管部门、煤矿企业举一反三,充分运用好本次抽查结果,按照“五定”要求,不折不扣落实整改,及时消除问题隐患,切实把问题解决在萌芽之时、成灾之前,推进煤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太原煤监分局副局长李红群、杜国栋分别通报了2019年以来对古交市煤矿企业检查情况,指出了存在隐患和问题,明确了整改要求;分析了平遥二亩沟煤矿“11·18”瓦斯爆炸事故等近期省内外发生的几起煤矿事故,要求各煤矿企业深刻汲取各类煤矿安全生产事故教训,进一步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压实主体责任,细化工作措施,加大风险防控,依法依规组织生产建设。
朱正亮分析了古交市煤矿在安全生产方面存在的如煤矿托管经营、瓦斯治理、老空水、基础薄弱等问题,明确要采取九项措施严防死守。一是以遏制煤矿重特大事故为目标,督促企业压实主体责任,依法依规组织生产,落实安全管理制度,及时消除事故隐患,确保辖区煤矿持续保持“安全无事故”的良好态势。二是加大检查力度,下大力气集中清理一批、严惩重处一批,彻底扭转行业秩序紊乱的现状。三是对古交煤矿开展瓦斯、水害专项治理,帮助煤矿提高安全管理水平。四是严把煤矿复工复产验收关。五是开展经常性的事故警示教育活动,做到警钟常鸣、常抓不懈。六是加大对违法非法生产建设行为的处罚力度。七是帮助煤矿企业建立科学的用工制度。八是组织对兼并重组企业和托管煤矿进行全面检查,解决好权、责、利不对等造成的管理盲区。九是重点做好古交市境内1处高突矿井和7处突出风险煤矿会诊配合和日常监管工作。
马彦明、冯跃宇作了表态发言,表示要以本次督查为契机,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意识;坚持问题导向,狠抓整改落实;加强上下联动,推动责任落实;严格督查问效,守牢安全底线;坚持预防为主,建立长效机制,全力以赴抓好煤矿安全生产工作,为建设“平安古交”作出应有贡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