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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同煤监分局 圆满完成“靶向”异地监察执法
新闻作者:记者 门高伟 通讯员 张岩  发布时间:2019年09月10日  查看次数:  放大 缩小 默认
  本报讯(记者 门高伟 通讯员 张岩)按照《山西煤矿安全监察局关于组织开展“靶向”异地监察执法的通知》安排,大同煤监分局高度重视,研究制定了“靶向”异地监察执法方案,分别于7月、8月由3名副局长带领3个监察小组,分两批对长治辖区24座煤矿开展了“靶向”异地监察执法活动,并圆满完成了异地监察执法任务。
  本次异地监察紧密结合长治煤监分局年度监察执法计划,与集中检查、专项监察等工作有机结合,检查组坚持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突出对灾害严重、条件复杂的矿井进行“靶向”执法,逐矿听取了煤矿企业的有关汇报,查阅了相关资料,依据检查方案对煤矿企业进行了井上下检查。共查处各类隐患178条,停止作业面8处,停止使用设备7台(套),对1座矿井下达了停止施工令;检查组要求煤矿企业要对照集中检查通知的要求,加大自查自改力度,对排查出的风险和隐患要认真登记建档,形成“两清单、一报告”,绝不能流于形式。
  本次异地监察两分局相互学习,交流了执法经验,特别是学习到了长治煤监分局隐患闭环监察的经验,即每监察一座矿井,要查看上次监察问题整改情况,看煤矿是否对查出的隐患进行了分析、是否找到了产生隐患的根源、是否制定了整改措施;了解了水力采煤的基本原理,柴油驱动和蓄电池驱动的单轨吊车的使用方法和适用范围,利用移动抽放泵站治理综采工作面上隅角瓦斯的抽放程序等先进生产工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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