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我国重要的能源基地,大同“煤都”的形象深入人心。而大同是煤矿事故的高发区,教训也令人深刻。
目前,大同辖区有各类煤矿86座,总设计生产能力12177万吨/年,其中生产矿井54座,建设矿井32座。煤矿数量多、产能大,如何做好大同辖区煤矿的安全监察工作,是摆在大同煤矿安全监察分局的必须解答的一道难题。
安全监察工作任重道远
2017年,大同煤监分局全体监察人员敢于担责、勇于奉献,使得辖区煤矿安全生产平稳运行,全年实现了安全生产零事故。取得这样的成绩,大同煤监分局全体人员依旧感到压力很大。“维护煤矿安全生产稳定形势,是我们监察工作人员义不容辞的责任。其实,大同辖区煤矿安全生产形势一直以来都比较严峻,重特大事故频发,但我们辖区内的煤矿安全生产形势并不是可以高枕无忧了。今年,辖区仍有事故发生,可以说,我们都是坐着火盆子上、火山口上,安全监察工作依然任重道远。”大同煤矿安全监察分局局长朱正亮接受本报专访时表示。
朱正亮从四个方面为我们分析了大同辖区煤矿安全生产的严峻形势。
从历史角度看,大同市煤矿事故的高发、多发区,建国以来,山西煤矿发生的4起一次死亡100人以上的事故,大同就有2起。2000年以来,大同辖区发生事故160起,死亡463人。“数字虽然枯燥,但最能说明问题。而且事故的光顾不分国有重点还是地方小矿,管理不好就会找上门来。”朱正亮说。
从自然条件看,大同煤田经过数十年来小窑的掠夺性开采,早已满目疮痍、千疮百孔,目前在册的80多座矿井中,有56座是资源整合重组矿井,可以说,小窑采空区遍布井田全境。加之,国有大矿随着深部的延伸,形成了全国也独有的矿中矿、楼中楼现象。近几年引发事故的诱因,都与小煤窑的开采有直接或间接的关系。
从队伍状况看,无论是国有大矿还是资源整合小矿,年龄结构偏大、文化素质偏低、工作不固定、安全意识偏差在煤矿是普遍现象,而且这种现状在一段时期之内难以改变,给煤矿安全也留下了重大隐患。
监察工作创新方显张力
面对如此严峻形势,大同煤监分局主动创新作为,实施分类式监察、解剖式监察、会诊式监察、约谈式监察、经验介绍式监察等方式,不断提高监察效果。
“监察工作不好做,我们必须要创新思维、突出重点、紧抓难点、强化实效。我们监察工作可以用‘望、问、切、谈、宣’简单概括。望,就是前期研判,问题导向,专业分工;问,就是听取汇报,提出问题,应势而动;切,就是深入井下,刨出病根,开具良方;谈,就是全体通报,共同剖析,责任落实;宣,就是开设专题,实时跟踪,问题曝光。”朱正亮说,“通过‘望、问、切、谈、宣’,达到排查隐患取得实效,技术指导取得实效,辐射周边取得实效。”
例如分类式监察,大同煤监分局就根据出台的煤矿安全程度分类标准和办法,按照矿井的生产现状、建设进度、隐蔽致灾因素以及隐患大小,将86座煤矿划分成A、B、C、D四类,根据监察了解情况每周进行一次位置调整,实行动态管理。他们把重点放在安全隐患多、危险源明显、易发生事故的C类矿井上,采取缩短监察周期、加大监察频次、进行集中监察等方式,形成高压态势,使其对安全不敢放松、不心存侥幸,增强了监察执法的针对性。
“煤矿监察工作要做好,最忌洒胡椒面式的检查,要做到心中有数、心里有谱,有目的、有重点地开展工作。目前,全辖区86座煤矿,我们重点监控其中的11座。”朱正亮解释道。
除此之外,解剖式监察指的就是,紧盯煤矿安全生产关键环节,对重点矿井的各个系统、各工作面、各个环节以及地面资料、安全设施等进行了全面解剖检查,为煤矿安全做了方位“CT”,真正做到查深、查细、查全面,促进了安全隐患全面深入排查治理,夯实了煤矿安全生产基础。
会诊式监察,即为煤矿提供量身定制服务,对重点地区、重点矿井采用了“服务为先,专家会诊,全面排查”的方式,聘请同煤集团的专家对不放心矿井逐个排查。每到一矿,都要量身定制一套符合该矿需要和实际的培训方案,选择不同的授课方式、时间、地点和受众,突出效果。
约谈式监察,即在监察时涉及非法生产建设行为的,除下达必须的文书外,对这些矿井一律进行约谈。约谈的人员有集团公司负责人、煤矿负责人、分管安全技术的负责人,在约谈会上明确对非法违法行为监察指令执行的具体责任人,共同制定落实措施,谁开会、谁主办、谁负责,并形成会议纪要,做到非法行为有人管、有人担。
经验介绍式监察,即通过分析、疏理,确定水害矿井15座,蹬空开采矿井7座,厚煤层放顶煤矿井21座,老空积气积水严重矿井22座,对每个类型的矿井,都选择管理好、技术水平高的煤矿作为示范点,适时召开现场会,下井参观、经验介绍,邀请其他企业的总工程师在会上授课。
扎实防线实现长治久安
“我是2015年10月来到大同煤监分局工作的,这3年的时间里,我们始终围绕突出‘两大重点’,即重点矿井、重点隐患,紧盯‘三个地区’,即原南郊区、左云县、同煤集团资源整合矿井的监管监察思路,和各级煤炭监管部门一起,重心下移、关口前移,扑下身子抓关键、盯重点,取得了比较好的效果。”朱正亮进一步说道,“安全工作没有终点,只有起点。在新形势下,我们面对的安全压力更大,如果我们将管防线扎得更紧、更实、更严、更密、更牢,煤矿安全生产形势可以保持稳定;如果我们将安全监管的防线失守,煤矿安全生产形势可能会斗转直下,出现难以预料的结果。”
现阶段,煤矿安全工作一靠企业干,二靠政府和监管监察部门管。也就是说,煤矿安全工作,既是企业干出来的,也是管出来的。那么,应该怎么管才能疏而不漏?朱正亮认为,安全监察工作必须要做到“五个要”——
一要依法监管,树立执法权威。《安全生产法》等一系列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就是监管监察的执法依据,要通过依法监管,做到不越位、不缺位,逐步规范企业安全生产行为。
二要苦练内功,提高能力。只有这样不断地学习,才能保证跟上时代不掉队,才不至于出现能力恐慌。正所谓打铁还需自身硬,做安全监察工作就要有一双火眼金睛,对煤矿安全生产重大隐患明察秋毫,让煤矿违法违规行为无处藏身。
三要突出严、实二字。所谓“严”,就是要该停则停,当罚则罚。所谓“实”,就是要从实际出发,往实处着想。各级监管监察人员要具备两种能力,履行职责敢于说“不”,服务煤矿善于说“行”。
四要不断创新安全监管方式方法。要改变过去那种一成不变的下井查隐患监管模式,要注重方式方法的创新,因时而动,顺势而为,一矿一策,一地一策,依法办事,在抓重点上下功夫,在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上动脑筋,通过监管监察,让企业各级各部门变被动为主动。
五要建立协调联动机制,形成合力。要认真学习、积极践行《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监管人员要抓,各组党政负责人更要抓,不但要给予监管人员应有的权力和资金支持,还要亲自抓,亲历亲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