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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好煤矿安全分类监察工作
新闻作者:赵吉恒  发布时间:2017年11月21日  查看次数:  放大 缩小 默认
   本报讯(通讯员 赵吉恒)为针对性地开展煤矿安全监察执法工作,提高监察执法效能,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煤矿重特大事故的发生,忻州煤监站决定采取“五种方法”做好煤矿安全分类监察工作:
  一是集中监察。对辖区5座高瓦斯矿井全站开展集中监察,必要时聘请相关专业的专家一起参与监察。
  二是驻矿监察。对系统复杂、灾害严重的矿井,各监察小组列出具体名单,适时开展驻矿监察,力争把文书下到位,把隐患督促政府或集团公司消除掉。
  三是分类监察。利用各种机会,加大对评估为A、B类矿井的监察频次和处罚力度,确保这些矿能实现安全生产。
  四是随机监察。利用双随机监察,加大对非法违法生产建设矿井打击力度,保持打非治违高压态势。
  五是巡查监察。对长期停工停建的矿井,不定期的加大巡查力度,发现有擅自生产建设行为,从严从重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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