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台莲花山项目风机吊装作业现场。 田忠 赵广摄影报道 山西省正加快高质量存量风电光伏发电项目建设。7月14日,山西省能源局发布《关于公示2025年第二批拟废止风电光伏发电项目规模的清单》(以下简称《清单》)。《清单》显示,经汇总,拟对华能应县100兆瓦光伏发电项目等7个项目、规模35.2052万千瓦进行废止。其中,涉及风电项目2个,废止(核减)规模共计7.5万千瓦。而在此前的5月12日,山西省能源局已发布废止风电光伏发电项目14个、总规模59.1947万千瓦。 业内认为,山西省能源局此次公示拟废止项目清单,是新能源项目管理精细化、规范化的重要举措。未来,随着新能源建设规模的不断扩大,政策制定和项目管理将更加注重“质量优先、落地为王”的导向,推动新能源产业高质量发展。 清理“僵尸项目”,释放新能源发展动能 为加快推进存量新能源项目建设,优化电网接入与资源配置,提升项目落地转化率,近年来,甘肃、青海、山东、内蒙古、新疆等地政府相继对投资不积极、无法建设的风电、光伏“僵尸项目”进行清理整治。 以山西省能源局近日发布的《清单》为例,拟废止7个项目的主要原因包括:一是部分项目在取得核准或备案后,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开工,或建设进度严重滞后,长期处于“未开工”或“停滞”状态,占用新能源建设规模,但实际推进缓慢,影响了整体项目推进效率;二是部分项目因缺乏必要的土地、电力接入条件或并网能力不足,导致项目难以落地,尤其在资源条件较差地区,若无法接入电网或满足电力输送需求,继续保留其指标将造成资源浪费;三是部分项目在技术、环保、土地使用等方面不符合现行政策或技术要求,如采用落后技术、未达到环保标准或占用生态敏感区域等,因此需进行调整或废止。 中国新能源电力投融资联盟秘书长彭澎在接受笔者采访时表示,各地对部分项目进行清理,即对已获得项目指标但未实际推进建设的项目予以废除,有助于优化本地投资市场。因为指标一旦下达,就意味着一定量的投资安排。若项目仅完成部分投资,将导致地方GDP投资核算与原定规划脱节,影响地方投资增长的准确性和可持续性。因此,仍希望已获得指标的项目按计划推进和建设。 厦门大学中国能源经济研究中心教授孙传旺指出,废止“僵尸项目”有助于高效盘活稀缺资源。通过清理占而不建的积压项目,可将有限的土地资源、电网接入空间和消纳指标从低效主体转移到更具建设能力的高效企业,提升单位资源的绿电产出,形成“存量置换增量”的良性循环,为实现“双碳”目标提供关键支撑。定期清理长期停滞的新能源项目,有助于强化新能源市场优胜劣汰的竞争机制,畅通落后低效产能的退出渠道,遏制“占指标、慢开发”的投机行为和“内卷式”恶性竞争,推动行业从规模竞赛转向质量竞争。 另有业内人士表示,废止“僵尸项目”不仅能够释放宝贵的新能源建设空间,还能将有限资源用于更具可行性和落地性的项目,提升新能源整体建设效率和投资回报率。通过清理未开工或低效项目,有助于推动更多项目尽快开工、并网,加快实现清洁能源替代,助力能源结构优化和绿色低碳转型。 业内普遍认为,对部分未开工或不符合条件的风电、光伏项目进行清理或废止,有助于倒逼企业更加理性地进行新能源项目投资,避免盲目抢装、盲目申报,从而提升项目质量,推动新能源产业健康有序发展。在项目清理后,地方政府和能源主管部门通常会根据实际情况重新规划和优化布局,确保新能源项目在科学性、合理性和落地性方面得到全面提升。 谈及清理后如何重新规划以推动当地新能源高质量发展,孙传旺提出,第一,优化空间资源配置。将风光发电基地优先布局在优质场址,引导因废止而释放的土地用于复合用地模式,统筹制定“光伏+生态治理”“风电+农牧业”等立体开发方案,推动新能源发电与国土空间规划、生态环境保护协同推进。第二,强化能源供需精准对接。构建电力系统与能源基础设施的双向交互共享机制,推动云计算、物联网、大数据等数字技术高效赋能发电项目规划布局,提升对新能源供需趋势与波动情况的预测精准度,进一步增强风光发电项目选址与用户电力需求的时空匹配度。第三,改善电力市场项目布局。完善电力领域新型经营主体的市场准入与交易标准,提升多样化主体在电力市场的参与度,为大型新能源发电基地、电网重要节点等布局提供战略支撑。 “如果项目确实无法在规定时间内推进,建议将相关指标予以收回,并重新纳入整体投资盘子,再进行投资方的优选工作,这种方式较为合理。”彭澎表示,以往项目在获得指标后,通常享受固定的标杆电价,上网电价基本无差异。但随着“极值电价”机制的引入,不同批次项目的电价水平会有所差异,这在一定程度上对投资方形成了激励与约束。若投资方尚未下定决心参与竞争,可以选择不参与极值电价的竞价,从而规避因电价波动带来的风险。这种方式有助于提升项目投资的精准性和合理性,对优化投资结构具有积极作用。 业内还指出,对于拟重新规划的区域,应开展风能、太阳能资源评估,确保项目具备良好的资源基础。同时,要建立动态管理机制,定期更新项目库,剔除不具备建设条件的项目,补充符合条件的新项目。避免“一窝蜂”式开发,应根据电网承载能力、调峰能力和消纳能力,合理安排项目布局,推动新能源项目更加科学、有序、高效发展。 建立全生命周期管理机制,提升项目落地效率 业内普遍认为,应强化项目开工与建设进度的监管,建立项目全生命周期管理机制,对项目核准、备案、开工、建设、并网等全过程进行动态跟踪。对未按期开工或建设滞后的项目,应建立预警和退出机制。鼓励企业对项目进行承诺式建设,对失信企业实施联合惩戒,将企业信用纳入新能源项目管理体系,全面提升项目落地率。 在孙传旺看来,应聚焦招商引资的可持续发展,严格论证新能源新建项目与区域产业布局、资源禀赋和市场条件的匹配度,妥善处理发电基地建设中的沉没成本,避免重复建设、无序竞争和资源浪费。同时,要避免风光发电项目建设推进中的混乱问题,明确项目投产与具体工程的时间表,厘清项目运营主体,提升风光发电项目的建设质量与管理水平,依法依规科学规划当地新能源产业布局。 在项目规划过程中,还应充分考虑地方产业结构、能源需求和生态承载力等因素,实现“以电促产、以产带电”良性循环。优先支持乡村全面振兴、产业园区、工业园区等重点区域的新能源项目,推动“光伏+农业、光伏+牧业、光伏+生态”等复合型项目发展,在不改变土地用途的前提下,实现土地资源的高效利用。 业内认为,对符合规划、具备建设条件的项目,应给予电价补贴、贷款贴息、绿色金融支持等政策倾斜,鼓励社会资本积极参与新能源项目投资,形成多元化的投资格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