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学导报讯 为进一步强化辖区露天煤矿水害防治工作,扎实做好汛期安全防范“后半篇”文章,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山西局监察执法四处结合辖区露天煤矿灾害特点,向煤矿企业发送安全提醒,从四个方面提出安全防范要求。 一是严格落实停产撤人制度。督促露天煤矿加强与气象部门沟通联动,密切关注气象信息;强化安全预警和应急响应,出现滑坡、坍塌等事故征兆,必须立即停止作业、撤出人员。 二是加强隐患排查治理。暴雨过后必须开展全覆盖的隐患排查,检查地表、边坡、排土场等是否发生变化,要严防暴雨过后次生地质灾害,在确认隐患消除后,方可恢复生产作业。 三是确保预警系统运行可靠。督促煤矿加强GNSS边坡位移监测、边坡雷达、边坡监测视频等系统的维护,确保24小时在线巡查监测,触发预警后第一时间分析原因、排除险情。 四是强化隐蔽致灾因素普查。要求辖区露天煤矿在主汛期过后要全面开展一次边坡稳定性分析,查明边坡岩层岩性及软弱夹层等情况,查明工业广场、生活区、排土场等是否受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影响,严格落实治理措施,及时化解安全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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