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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五部委联合发文 力推节能降碳
新闻作者:贾科华  发布时间:2021年11月02日  查看次数:  放大 缩小 默认

  本报讯 10月21日,国家发改委、工业和信息化部、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国家能源局5部委联合发布《关于严格能效约束推动重点领域节能降碳的若干意见》(发改产业【2021】1464号)(下称《若干意见》)。目标到2025年,通过实施节能降碳行动,钢铁、电解铝、水泥、平板玻璃、炼油、乙烯、合成氨、电石等重点行业和数据中心达到标杆水平的产能比例超过30%,行业整体能效水平明显提升,碳排放强度明显下降,绿色低碳发展能力显著增强。到2030年,重点行业能效基准水平和标杆水平进一步提高,达到标杆水平企业比例大幅提升,行业整体能效水平和碳排放强度达到国际先进水平,为如期实现碳达峰目标提供有力支撑。

  《若干意见》对重点行业分别研究制定了具体行动方案,明确了节能降碳主要目标和重点任务。其中,《石化化工重点行业严格能效约束推动节能降碳行动方案(2021-2025年)》(下称《行动方案》)明确,到2025年,通过实施节能降碳行动,炼油、乙烯、合成氨、电石行业达到标杆水平的产能比例超过30%,行业整体能效水平明显提升,碳排放强度明显下降,绿色低碳发展能力显著增强。

  《行动方案》指出,要引导低效产能有序退出。严格执行《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等规定,推动 200万吨/年及以下炼油装置、天然气常压间歇转化工艺制合成氨、单台炉容量小于12500千伏安的电石炉及开放式电石炉淘汰退出。严禁新建1000万吨/年以下常减压、150万吨/年以下催化裂化、100万吨/年以下连续重整(含芳烃抽提)、150万吨/年以下加氢裂化,80万吨/年以下石脑油裂解制乙烯,固定层间歇气化技术制合成氨装置。新建炼油项目实施产能减量置换,新建电石、尿素(合成氨下游产业链之一)项目实施产能等量或减量置换,推动30万吨/年及以下乙烯、10万吨/年及以下电石装置加快退出,加大闲置产能、僵尸产能处置力度。

  此外,《行动方案》还对“建立技术改造企业清单”“制定技术改造实施方案”“稳妥组织企业实施改造”“推广节能低碳技术装备”等作了部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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