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近日,太原煤监分局认真学习传达国家煤矿安监局、山西煤监局关于做好近期煤矿瓦斯治理工作的通知精神,并将《国家煤监局办公室关于做好近期煤矿瓦斯治理工作的通知》(煤安监司办【2019】36号)、山西煤监局《转发国家煤监局办公室关于做好近期煤矿瓦斯治理工作的通知》(晋煤监安【2019】210号)转发至各县(市、区)应急管理局和各煤矿集团公司(主体企业),要求认真组织学习,严格贯彻落实,切实做好煤矿瓦斯治理工作,并明确提出四项工作要求:
一是各煤矿企业要充分认识当前煤矿安全生产的极端严峻形势,深刻汲取今年以来发生的各类煤矿安全生产事故教训,特别是平遥峰岩煤焦集团二亩沟煤矿“11·18”重大瓦斯爆炸事故教训,真正警醒起来、行动起来,高度重视矿井瓦斯治理工作,确保煤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是各煤矿集团公司(主体企业)要狠抓“一通三防”管理、监控管理、防突治理、现场管理,真正做到“通风可靠、抽采达标、监控有效、管理到位”。要严格落实国家煤监局、山西煤监局相关文件要求,向所属煤矿派驻工作组,压责任、查问题、除隐患,深入开展煤矿安全生产集中整治工作,切实解决存在问题。
三是各县(市、区)煤矿安全监管部门要结合辖区煤矿瓦斯治理工作实际,严格落实监管责任,对瓦斯灾害严重的重点矿井,开展重点监督检查,严厉打击违法违规生产行为。
四是太原煤监分局将严格按照《山西煤矿安全监察局关于印发煤矿安全生产集中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晋煤监办【2019】198号)和《关于采取断然措施坚决防范煤矿事故的紧急通知》(晋煤监办【2019】197号)文件要求,结合分局执法计划,采取明查暗访、突击检查、随机抽查等手段,认真开展煤矿安全生产集中整治工作,确保隐患整改到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