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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刊日期:2019年12月24日> > 总第201948期 > C5 > 新闻内容
晋城煤监分局 从严执法 推进煤矿主体责任落实
新闻作者:通讯员 时志云  发布时间:2019年12月24日  查看次数:  放大 缩小 默认
  本报讯(通讯员 时志云)为使每位监察员更好地履行煤矿安全监察职责,真正将严格执法贯彻落实到实际工作中,晋城煤监分局采取措施着力解决执法过程中的不严问题,努力促进从严执法,推进煤矿主体责任落实。
  一是坚守安全“红线”。每次监察都对各类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责令制定整改方案,按照时间节点按时、保质、保量地完成事故隐患的整改工作。
  二是结合辖区煤矿特点,加大执法频次,促进煤矿合法经营。全面梳理辖区煤矿情况,提出加大执法频次的方案,针对未严格履行程序擅自生产建设的矿井开展突击巡查、夜间巡查;针对证照不全的矿井开展打非治违专项监察;针对瓦斯、水害比较严重的矿井开展重点监察等。
  三是强化安全检查“回头看”。提高隐患整改的时效性和整改率。加大安全检查“回头看”的频次和处理处罚力度。 
  四是事故警示教育常态化。分局经常组织煤矿开展事故警示教育活动,将全国范围内发生的典型事故进行剖析。并要求煤矿定期组织职工开展事故警示教育活动,明确事故警示教育的内容要切合矿井实际,职工易于学习接受,切实达到增强职工自保互保能力。
  五是开展责任监察。将煤矿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岗位责任制的编制及落实情况作为日常监察的内容,突出检查矿长、副矿长、总工程师的履职情况,对没有履职到位或是挂名的安全管理人员依法严格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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