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 苏艳玲)近日,太原煤监分局和太原市应急管理局联合组织召开太原辖区煤矿“煤与瓦斯突出”风险分析警示会。太原煤监分局、太原市应急管理局、古交市应急管理局、清徐县应急管理局相关人员,西山煤电集团、山西华润煤业等煤炭主体企业总经理及总工程师,辖区4座突出矿井、9座应进行突出鉴定的矿井、4座有瓦斯动力迹象矿井的矿长、总工程师、通风科长,共计约90余人参会。太原煤监分局调研员王海生主持会议。
本次会议旨在对辖区的16座存在突出风险的煤矿进行警示,分析存在的问题,提出下一步要求。会议期间,全体参会人员观看了“煤与瓦斯突出”事故警示教育片;王海生以案为例,分析了太原辖区煤矿在“煤与瓦斯突出”防治方面存在的问题,针对梳理出的35条风险点,每一条都给出了具体规定;山西华润煤业公司通防副总监刘清龙讲解了《防治煤与瓦斯突出细则》相关内容;太原煤监分局局长朱正亮对下一步防治“煤与瓦斯突出”工作提出了要求,明确了十项重点举措。
一是思想认识要到位。要从上至下对“煤与瓦斯突出”灾害引起高度重视,加大投入与防治力度。二是进一步建立健全以煤矿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的防突责任体系。三是一定要建立健全以总工程师为核心的瓦斯治理技术管理体系。四是瓦斯治理要做到地质先行。五是要落实区域瓦斯治理措施。六是各煤矿总工程师要围绕矿井瓦斯综合治理来确定开拓布局、巷道布置及煤层开采顺序,从设计源头上为瓦斯治理创造条件。七是加大瓦斯抽采力度。牢固树立“先抽后建、先抽后掘、先抽后采、预抽达标”的理念,提高抽采效果。八是对两个“四位一体”综合防突措施的实施进行全过程管理,保证防突措施实施质量可靠、过程可溯。九是要做好应急管理工作,对员工进行防突知识及应急培训。十是监管监察部门包括各煤矿主体企业要加大对各矿防突工作的管理和监管力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