版权所有:弘科文化 PDF版
往期回顾
发刊日期:2019年10月22日> > 总第201939期 > C3 > 新闻内容
忻州煤监站 三项举措扎实开展 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监察
新闻作者:通讯员 张丰彬  发布时间:2019年10月22日  查看次数:  放大 缩小 默认
  本报讯(通讯员 张丰彬)为督促煤矿企业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提升企业安全管理能力和水平,坚决防范和遏制煤矿事故,忻州监察站三项举措扎实开展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专项监察。
  一是强化分析研判。选取灾害严重、安全基础薄弱、近年来发生事故的煤矿企业及集团公司作为重点对象,对安全管理机构设置、制度落实、安全投入、安全培训、风险辨识等方面进行重点检查,提高检查成效。
  二是突出“关键少数”。将煤矿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尤其是董事长、总经理、矿长、总工程师作为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监察的“关键少数”,重点检查“关键少数”安全生产责任落实情况。
  三是实施责任倒查。对检查发现的一般安全隐患,督促煤矿企业对照安全管理制度实施责任追究,对重大隐患和严重违法违规行为,参照事故调查程序查明原因,查找导致事故隐患形成的相关责任人,依据法律、法规和规章对有关单位和责任个人予以责任追究。
上一篇 下一篇
 
CopyRight 2009-2012 © All Rights Reserved.版权所有:弘科文化 未经授权禁止复制或建立镜像

煤炭周刊 技术支持:42592847 联系电话:13753149697 | 备案号:晋ICP备1600100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