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 张凯强)为进一步落实煤矿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根据月度监察执法计划,近日,临汾煤监分局副监察专员张泽锋带领3名监察员对西山能源公司进行主体监察执法。
监察员听取了该公司基本概括、安全管理、所辖5座煤矿基本情况等方面的汇报,对企业生产指标下达、日常安全管理、安全投入等5方面内容有关资料进行了查阅,对存在的问题提出了通报和整改意见,并将2019年临汾煤监分局对该公司所辖5座矿井监察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进行了通报。
最后,张泽锋提出3点要求,一是进一步压实企业主体责任,紧绷安全弦,树立“安全就是最大的效益”理念,真抓实管,促进安全工作更上一个台阶;二是抓住“人”这个管理关键因素,做好干部职工素质提升,用好管好矿长、总工程师、班组长为代表的管理、技术、操作队伍,提升矿井管理水平;三是吸取干河煤矿“9·14”机械事故暴露出的煤矿在抢救受伤矿工过程中处置不当、措施不力、应急救援预案不够完善的问题,要求煤矿举一反三,提高矿井抗灾救灾能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