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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中煤监分局 加大对计划外开采行为责任追究力度
新闻作者:通讯员 朱云  发布时间:2019年08月20日  查看次数:  放大 缩小 默认
  本报讯(通讯员 朱云)近日,晋中煤监分局深入开展严厉打击计划外作业专项行动。
  加大对计划外开采的打击力度。所有煤矿企业必须自行纠正和坚决杜绝计划外开采行为,一经检查发现或者立案调查存在计划外开采的,必须责令立即撤出人员永久密闭并处停产整顿1年,同时处以200万元罚款;对煤矿企业负责人分别处以3~15万元罚款;煤矿矿长列入黑名单,且5年内禁止在晋中市煤炭行业担任矿领导职务。
  强化联合执法力度,采取非常规手段严厉打击计划外开采行为。与市、县两级应急管理部门联合执法,将查处打击计划外开采行为作为监察监管重点,通过常规检查、交叉检查、突查暗查等方式,加大监察监管力度。
  鼓励群众实名举报计划外开采行为。建立健全煤矿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举报制度,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经立案查实给予每起案件举报人进行奖励。
  实行安全生产失信行为联合惩戒。煤矿企业凡存在计划外开采的,将煤矿矿长列入黑名单,5年内禁止在晋中市煤炭行业担任矿领导职务。
  切实加强对采掘失调矿井及煤矿保护煤柱和密闭情况的监察力度。实行井下保护煤柱和密闭编号、照相建档管理,未经县(区、市)相关部门批准,严禁擅自开采保安煤柱和私自打开永久密闭,以及任何改变矿井生产系统行为,违者从重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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