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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刊日期:2019年07月23日> > 总第201928期 > C5 > 新闻内容
阳泉煤监分局 严格做好公务用车管理
新闻作者:通讯员 李斌斌  发布时间:2019年07月23日  查看次数:  放大 缩小 默认
      本报讯(通讯员 李斌斌)为进一步规范公务用车管理,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阳泉煤监分局修订完善相关制度,明确公务用车的调配原则、用车审批程序和用车纪律,坚决杜绝公车使用违规违纪问题的发生。
      阳泉煤监分局从实际出发,进一步规范分局公车使用,提高公车使用效率,修订完善《山西煤矿安全监察局阳泉监察分局公务用车管理制度(试行)》,综合信息室为公务用车管理部门,负责公务用车的集中统一管理。日常用车坚持用车人(部门)申请、综合信息室专人负责统一调配使用的原则,履行用车审批程序。公务用车审批采用派车单形式,内容包括申请人、用车事由、目的地、用车时间、里程数、车牌号及司机等。每次用车前由相关人员审批并在派车单上签字后,综合信息室统一安排车辆,用车结束后由司机填写里程数和用车时间,交综合信息室统一保管。遇应急处置和事故抢险等紧急情况,可享有优先权,于事后进行报备,单位因会议和集体活动在现有公务用车无法保障的情况下,可以通过社会租赁等方式解决,重要会议(活动)或紧急情况需抽调车辆时,各部门应服从综合信息室的统一安排。严肃公务用车纪律,落实好“六个不得”要求,即不得以特殊用途等理由变相超编制、超标准配备公务用车;不得以任何方式换用、借用、占用下属单位或者其他单位和个人的车辆;不得接受企事业单位和个人赠送车辆;不得以任何理由违反用途使用或者固定给个人使用行政执法、机要通信等公务用车;不得以交通补贴的名义变相发放福利;不得既领取公务交通补贴又违规乘坐公务用车。
      阳泉煤监分局将公务用车的管理工作纳入领导干部考核内容,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原则,明确责任分工,规范公务用车管理,并将公务用车使用管理情况、公务用车配备、运行维护等情况纳入政务公开范围,不定期对公务用车情况进行检查,发现违规问题严肃追责,坚决杜绝公车使用违规违纪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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