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6月是全国第18个“安全生产月”,为了使这项活动深入基层、深入群众,扩大受教育范围,提升全体煤矿干部职工及家属的安全防范意识,太原煤监分局规定,活动期间除其他项目外,每次检查时必须把警示教育放在与监察执法同等地位来组织,确保监察到哪儿、警示教育活动就开展到哪儿。
首先每次监察前组织一次警示教育会,煤矿中层以上干部参加,由带队领导主讲安全法律法规,分析辖区煤矿、本煤矿存在的主要隐蔽致灾因素,发放安全宣传资料,通过活动学习安全知识,增强安全意识。其次每到一矿都要组织、指导煤矿在班前会、岗前仪式等场合,在井口文化长廊、井口等候室、更衣间、职工澡堂、食堂等阵地,适时播放《违与危的骤变》专题宣教片和太原辖区以往发生过的煤矿伤亡事故警示教育片。最后监察活动结束后,利用半天时间召开全矿警示教育会,除播放警示教育片、讲解事故案例、散发宣传传单外,还要由职工、家属代表发言,用亲身经历的事故和痛苦经历教育大家,提高办矿主体和煤矿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责任意识,促进事故企业落实防范措施,推动煤矿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