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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刊日期:2019年02月19日> > 总第201906期 > C6 > 新闻内容
晋中煤监分局 多措施加大煤矿安全整治力度
新闻作者:通讯员 田景林  发布时间:2019年02月19日  查看次数:  放大 缩小 默认
  本报讯(通讯员 田景林)为巩固晋中辖区煤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晋中煤监分局采取多种措施提高整治力度。
一是加大对市县煤矿安全监管工作的监督检查,进一步完善安全责任体系。要求严格执行市县政府领导煤矿安全生产挂牌责任制度,严格执行县级煤炭管理部门副职领导和一般干部分组包矿制度,进一步强化地方安全监管主体责任。同时,加大了对“两个关键人”“三个关键团队”的监督检查力度。
二是把推进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作为监察执法的重要内容,促进煤矿企业“岗位达标、专业达标、企业达标”,逐步提升国家一级标准化占比。
三是继续严格实施分级分类差别化监察。对A类矿井以企业自我管理为主,对B类矿井加强监管,把C类矿井列入“不放心矿井”重点监察、跟踪检查,对D类矿井加强巡查管理,切实实行奖惩激励机制和动态差别化监督管理。
四是加强重点环节安全整治。紧盯16座高突矿井和29座高瓦斯矿井,健全完善煤矿企业“通风可靠、抽采达标、监控有效、管理到位”的瓦斯综合治理工作体系,持续深化瓦斯综合治理,加大瓦斯抽采力度,实现高(突)瓦斯矿井应抽尽抽。
五是加大水害严重矿井的监管。要求煤矿健全专门防治水机构和队伍,配足防治水专业技术人员,配齐专用探放水设备,扎实推行煤矿防治水“三区”(禁采区、缓采区、可采区)管理模式。
六是充分发挥专家团队作用,为煤矿安全生产把脉问诊、查处隐患,全面提高辖区内安全生产监管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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