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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继续减半收取 煤炭、焦炭交易费
新闻作者:本报记者  发布时间:2019年02月19日  查看次数:  放大 缩小 默认
  本报讯 近日,从山西省发改委了解到,为减轻煤炭、焦炭生产企业和用户负担,山西将继续执行减半收取煤炭交易费、焦炭现货交易手续费两项费用。
自2013年8月起,山西就对煤炭交易费减半收取。2019年山西将继续执行优惠政策,对进入中国(太原)煤炭交易中心交易的煤炭,向买卖双方各按0.05元/吨的标准收取煤炭交易费。同时,对进入山西焦煤焦炭国际交易中心现货交易的焦炭,继续向买卖双方各按0.4元/吨的标准收取焦炭现货交易手续费。
统计显示,2018年山西规模以上煤炭、焦炭产量分别为8.93亿吨和9256万吨,分别占全国总产量的25%和21%。2018年,中国(太原)煤炭交易中心煤炭现货交易总量完成22.93亿吨,交易金额1.36万亿元。
  (本报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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