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 苏艳玲)岁末年初是煤矿安全生产的关键期。为落实《国务院安委办关于汲取近期事故教训切实做好岁末年初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安委办【2018】24号)的要求,太原煤监分局围绕重点,采取针对性措施,加大执法力度,督促煤矿落实主体责任,防范安全事故发生。 一是紧盯煤矿瓦斯治理不放松,防范瓦斯事故发生。强化瓦斯“零超限”目标管理,切实落实瓦斯超限停产撤人、分析原因、停产整改和追究责任4项措施。凡发生瓦斯超限的,一律比照事故进行调查和约谈。 二是着力推进“体检”与“会诊”工作。在执行监察计划的同时,按照时间节点和工作要求,与专家一起做好高风险煤矿安全“体检”和煤与瓦斯突出矿井安全“会诊”。 三是强化对停产整改、通风排水矿井的巡查。发现不按要求整改或停产的,坚决依法责令其停止施工;发现违法违规生产的依法实施上限处罚,并及时向地方政府通报,纳入“黑名单”实施联合惩戒。 四是严防超能力生产。督促煤矿牢固树立“红线”意识,依法依规组织生产,合理安排生产计划。将采掘失调作为监察的重点,严防采掘失调仍超能力超强度组织生产的,发现一起严惩一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