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 肖龙正)12月3日,阳泉煤监分局组织全体监察人员集中学习《防范煤矿采掘接续紧张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阳泉分局监察室主任高建伟对《办法》中认定为采掘接续紧张的九种情形进行了重点讲解。《办法》共计九条,对采掘接续紧张进行了界定,对煤矿采掘衔接管理、“三量”平衡提出了具体要求,明确了违法《办法》行为的查处措施,并给出了矿井“三量”及其可采期的计算方法。 会议指出,受产量和经营指标考核等因素影响,四季度历来是煤矿事故的高发期,煤矿超能力生产、采掘衔接失调行为时有发生,要把煤矿采掘衔接作为监察执法重点内容,防范因接续紧张而引发生产安全事故。会议强调,煤矿安全监察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是煤矿安全监察执法依据,全体监察员要提高学习意识,充分利用集体学习、自学、监察执法实践等机会,不断提高个人法律素养和业务技能,为开展监察执法工作提供良好的保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