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 高建伟)根据《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关于开展煤与瓦斯突出矿井安全“会诊”工作的通知》(煤安监监察【2018】29号),按照山西煤矿安全监察局、山西省应急管理厅制定的《山西省煤与瓦斯突出矿井安全“会诊”工作方案》要求,阳泉煤监分局、阳泉市煤炭工业局制定了《阳泉市煤与瓦斯突出矿井安全“会诊”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并下发各煤矿主体企业和各监察小组认真贯彻执行。
《实施办法》主要包括工作目标、组织领导、“会诊”对象、“会诊”时间安排、“会诊”主要内容、“会诊”开展方式、工作要求7部分。要求各监察小组要认真谋划好各自的“会诊”方案,按照分局2019年执法计划安排的矿井适时开展煤矿安全“会诊”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