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 田景林)今年以来,晋中煤监分局把集中监察作为执法工作的重中之重,对辖区煤矿实施“四个集中”监察。即:集中审查检查方案,突出监察重点和针对性;集中汇报《检查方案》执行情况,把控好监察的方向、内容、进度和着力点;集中讨论查处的事故隐患和违法违规行为,制作执法文书;集中研究处理处罚意见,防止出现事实不清、执法不严现象。执法过程实现全公开,现场确认违法违规事实和事故隐患。晋中分局先后开展4次大型集中监察和29次双随机(暗查暗访)监察。集中监察后在昔阳县、寿阳县、介休市召开了集中监察情况通报会,向县(区、市)政府主要领导通报了所查煤矿存在的问题隐患和移送了“问题清单”“整改清单”,并及时将各县区煤矿存在的问题隐患向晋中市政府领导进行了汇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