版权所有:弘科文化 PDF版
往期回顾
发刊日期:2018年11月13日> > 总第201840期 > C7 > 新闻内容
进一步强化煤矿安全生产建设
新闻作者:通讯员 李京文  发布时间:2018年11月13日  查看次数:  放大 缩小 默认
      本报讯(通讯员 李京文)晋城煤监分局在监察执法工作中,警示教育在前,严格查处在中,深挖隐患在次,强化事故查处在后,形成完整而闭合的监察执法链条,严防煤矿安全事故发生。
      一是改变事故警示教育开展方式,以往开展事故警示教育都是召集辖区各矿矿长、总工等矿领导集中开展,而真正一线煤矿职工难以受到教育。今年以来,晋城分局依托省局制作的《情与法的评判》事故警示片,结合晋城辖区典型事故案例制作PPT,深入基层开展事故警示教育,真正将警示教育落到实处。
      二是依法依规,严格事故查处,发生事故后,局领导第一时间赶到现场,并协调监察委员会等单位成立调查组,按照事故查处“四不放过”原则严格调查,严厉问责,同时深挖事故背后隐患,预防事故再次发生。
      三是杜绝在事故查处中“抓大放小”,不止紧盯重大隐患、大额处罚,小隐患也必须深挖,真正要做到“严”字当头,大隐患大罚,小隐患小罚。
      四是对事故背后的深层隐患进行剖析式监察,对存在的事故隐患将进一步追究,通过强力执法震慑事故隐患露头。
上一篇 下一篇
 
CopyRight 2009-2012 © All Rights Reserved.版权所有:弘科文化 未经授权禁止复制或建立镜像

煤炭周刊 技术支持:42592847 联系电话:13753149697 | 备案号:晋ICP备1600100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