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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刊日期:2018年11月13日> > 总第201840期 > C7 > 新闻内容
开展作风整顿工作 强化监察执法责任落实
新闻作者:通讯员 颛孙令勋  发布时间:2018年11月13日  查看次数:  放大 缩小 默认
      本报讯(通讯员 颛孙令勋)为进一步巩固辖区煤矿安全生产的良好形势,有效控制较大以上事故,确保今冬明春煤矿安全生产形势稳定,晋中煤监分局进一步强化监察员纪律意识、规矩意识、担当意识,推动监察队伍思想作风建设。
      一是提高认识站位,改进工作作风。晋中煤监分局要求全体监察员把思想和行动坚决统一到国家局、省局各项工作部署上来,旗帜鲜明讲政治,牢固树立“四个意识”,把抓好煤矿安全监察工作、推动煤矿安全生产作为对党忠诚的重要表现和检验党性强弱的重要标尺。
      二是进一步深化监察执法责任。将原有“主办监察制”进一步深化为“包保责任制”,分局领导班子成员除了负责原有主办监察矿点外,还要负责包保县区煤矿安全,全体监察员在原“主办监察制”的基础上,必须包保主办矿点安全,并且进一步明确包保责任、知责履责、失职追责。通过包保压实企业主体责任,推动地方监管责任落实。同时,要求全体监察员进一步强化“两个理念”:不发生事故就是到位,发生事故就是不到位的理念;现实中没有“没有责任”的单位和岗位的理念,尤其是行政执法部门要深刻认识,“有权必有责、用权必担责、滥权必追责”。
      三是进一步加大执法力度。严查煤矿企业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对违法违规行为“零容忍”,严格处罚;进一步强化“打非治违”力度,广泛开展以打击非法生产建设行为为目的,暗查暗访,形成震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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