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 田景林)日前,晋中煤监分局用“四个结合”引深煤矿安全大检查工作。
一是治标与治本相结合。在煤矿安全大检查工作中,既查煤矿表象的问题,又查潜在的安全风险、管理体制机制上的漏洞。二是开展煤矿安全大检查与落实各级安全主体责任相结合。在安全大检查过程中,不仅发现问题和隐患,还要严厉惩处违法违规行为。三是局部与全面相结合。分局不仅对煤矿现有的工作面进行检查,还会同市煤炭局与煤矿负责人共同分析其下一步即将开工的地点以及可能涉及到的区域的安全风险。四是安全大检查与开展安全警示教育结合。在辖区煤矿开展“剖析事故、揭丑亮相、汲取教训”反思教育活动,以发生在本地的事故教育矿工,进一强化法治意识和遵章守纪意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