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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刊日期:2018年09月04日> > 总第201833期 > C4~C5 > 新闻内容
建功立业新时代 为美丽晋城撸起袖子加油干
新闻作者:山西煤矿安全监察局晋城监察分局局长 李京文  发布时间:2018年09月04日  查看次数:  放大 缩小 默认
  “矿长话安全”和“总工程师论坛”是2018年山西煤矿安全监察局决定在全省开展的两项重要活动。这两项活动是山西煤监局党组在全面分析我省煤矿安全形势、认真总结煤矿事故发生的规律和特点、深入研究我省煤矿发展短板的基础上作出的重大决定。开展好这两项活动,对提高煤矿企业安全管理水平、遏制重特大恶性事故、促进安全发展、实现长治久安,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
  众所周知,煤矿矿长、总工程师是安全生产的两个关键人。对于一个煤矿来讲:矿长管全面,既要抓安全、保平安,又要多出煤、出效益,保一方稳定,可谓使命在肩、责任重大;总工程师抓技术,打基础,为煤矿企业安全、效益、稳定创造基础条件。一个煤矿企业,矿长、总工程师这两个关键人如果能各司其职、各尽其责,将是职工之福、企业之幸。
  近年来,晋城辖区煤矿安全生产形势总体稳定,但并不平静。
  在安全方面,虽未发生重大以上事故,但重大涉险事故屡有发生(2016年中村煤矿“7·2”透水事故,12人被困井下,经全力救援,8人成功获救,4人遇难),有非法生产造成的事故(2015年“2·13”天安东沟煤矿4人水害事故),有意想不到的事故(2017年“8·26”王台铺煤矿4人窒息事故),还有重大未遂事故。  
  在生产秩序方面,有非法违法生产行为、有重大变更未批先建等众多重大违法违规建设行为(如2015年东沟煤业界外生产,2016年四明山建设期间违法生产)。
  在生产条件方面,我们矿井多、灾害重、风险大的局面仍未得到根本改变,甚至一年比一年严重,煤矿安全工作难度大、任务重。(辖区现有煤矿141座,其中突出矿井19座,占全省同类矿井49座的38.8%,高瓦斯矿井44座,占全省同类矿井数240座的18.3%。两类矿井占晋城矿井总数的44.7%,开采深度超过500米的矿井有31座,占全省的1/3)。
  如果把煤矿比作战场的话,矿长就是战场总司令,是最高长官、最高决策者,负责调兵遣将、排兵布阵。煤矿是企业,矿长就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负责统筹协调、决策部署。无数经验和教训告诉我们:一个煤矿成在矿长,败也在矿长。一个好的矿长,可以使一个濒临破产的煤矿起死回生;一个不称职的矿长,能够使一个欣欣向荣的煤矿走向衰败,甚至可以把煤矿带进万丈深渊,成为千古罪人。 
  话,就是谈。谈当矿长的感受、体会,把自己在工作中抓安全的好的思想理念、方式方法、经验做法讲出来,与大家分享,相互借鉴,取长补短,达到促进辖区煤矿共同安全发展的目的。
  安全是人的第一需求,是煤矿企业永恒的主题。安全生产事关矿工生命,事关干部前程,事关企业发展,是红线、是底线、更是高压线。前国家安监总局局长李毅中曾一针见血地指出,不是煤矿消灭事故,就是事故消灭煤矿。可见安全对一个煤矿企业的重要性。
  我参加工作27年,前9年在煤矿企业直接从事技术、生产、安全管理相关工作,后18年在煤监系统工作。始终与煤矿打交道,与煤矿结下了深情厚谊。今天,我谨以一名老煤矿人、老煤监员的身份,结合论坛的主题:就“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促进煤矿安全发展”,从“安全形势怎么看”“矿长工作怎么干”“安全监管怎么办”三个方面,谈谈我自己对做好煤矿安全工作的体会和感受,与大家共勉。
  一、安全形势怎么看?
  (一)回顾历史 看趋势
  2001~2017年晋城辖区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统计表
  总体趋势分析:从表中可以看出,晋城辖区2001年到2017年这17个年头里除2011、2013年两年之外,其余15个年头均有较大以上事故发生;在这17个年头里,共发生较大以上煤矿安全生产事故29起,年均1.7起。17年来,我们辖区煤矿事故总起数和死亡总人数都呈出稳步下降的良好趋势。
  纵向比较:从上面曲线来看,这17年来我们晋城煤矿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总体上下降趋势明显,特别是2010年以来,安全生产形势实现了持续稳定好转。尤其是过去的两年,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均创历史新低,处于历史最好水平。成绩的取得离不开市、县两级政府的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还有在座各位矿长和监管监察人员的辛勤付出。
  较大以上事故比较:这17年中我们有15个年头都发生了较大以上事故,年均1.7起,说明我们在遏制较大以上事故方面还很大的潜力,提升的空间还很大。
  横向比较:事故总起数比较。通过上面的柱状图,可以发现,我们晋城在这17年中有12年事故起数超过全省平均数,尤其是2008年以来,连续10年每年的事故起数均超全省平均数。
  死亡总人数比较。这17年中,我们有9年死亡人数超过全省平均数。特别是2010年以来,我们晋城连续8年每年的死亡人数都超全省平均数。截止到目前,我们发生了3起事故,死亡4人,依然“稳居”全省第一。
  数字虽然枯燥,但最能说明问题。
  纵向比较,进步明显:17年来,我们晋城辖区事故总起数和死亡总人数分别下降了77.8%和89.2%,尤其是过去的两年,我们处于历史最好水平,安全工作已取得了长足进步,貌似可喜可贺、值得骄傲。
  横向比较,差距不小:17年来,我们有12年事故起数超全省平均数,有9年死亡人数超全省平均数。就在过去的8年时间里,我们晋城煤矿事故的总起数和死亡总人数都位居全省第一,可见形势实在不容乐观。
  今年以来,截至目前,全省11个产煤市总共发生了10起煤矿安全生产事故,死亡11人,仅我们晋城就占到了3起4人。真是不比不知道,一比吓一跳。我们对全省煤矿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的“贡献率”竟然分别高到了30%和36.36%。上半年,就在全省煤矿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与去年同期相比实现“双下降”,下降率分别高达23.08%和65.63%的同时,我们晋城辖区却逆势而为,不降反升,且上升率分别高达200%和300%,可谓是“独占鳌头、遥遥领先”。
  我们不能只做选择性的比较,只看纵向比较得出来的好看的数据。我们万不可做井底之蛙、坐井观天,否则必然会导致固步自封、盲目乐观、夜郎自大。我们不能被眼前的一点进步蒙蔽了双眼,我们要睁眼看世界,多做做横向比较,难看的数据也要看一看、比一比,才能知道我们的差距真不小,才能知道并不是我们认为的“风景这边独好”,才能知道外面的世界很精彩。要知道安全工作如逆水行舟,不进则退,我们进步的慢了,就是在退步。况且我们和去年同期相比,退步的很严重。
  (二)客观公正 看条件
  第一,开采条件复杂。目前泽州、高平、陵川、阳城中东部等地埋藏浅、易开采的3#煤接近枯竭,多数煤矿正开采9#、15#下组煤层,部分矿井开始转入3#煤复采工作。积水、积气、顶板管理的难度将会进一步加大。
  我们辖区内开采深度超过500米的矿井有31座,占全省的1/3;开采深度超过800米的有5座,占全省的38.5%。这些矿井在开采过程中矿山压力显现将会非常严重,顶板管理、瓦斯治理的难度都会增加,严重威胁着安全生产。
  第二,地质情况不明。我们目前在册的141座煤矿,有68座是资源整合矿井,最多的由原来7~9座小煤窑整合而成(如兰煜、同宝由7座矿井整合而成,盛泰煤矿由9座矿井整合而成),绝大多数资源整合矿井地质资料不全、不真,采空区分布情况不清、历史开采情况不明。 
  据调查,大部分先期建成投产的资源整合矿井,首采区域已基本开采结束,很多矿井对后续开采区域煤层赋存情况和采空区分布情况均未查明。可以讲,接下来将要进入的都是“雷区”,这类矿井的安全管理难度会越来越大,这绝非耸人听闻,而是我们不得不面对的客观现实。  
  第三,水、火、瓦斯、顶板等灾害“五毒俱全”。我们辖区现有突出矿井19座,占全省突出矿井总数(49座)的38.8%,高瓦斯矿井44座,占全省高瓦斯矿井总数(240座)的18.3%,两类矿井占晋城矿井总数的44.7%,是全省、乃至全国瓦斯灾害最为严重的区域之一。
  我们现有水文地质条件复杂的矿井2座;带压及局部带压的矿井35座;开采自燃-容易自燃煤层的矿井有34座。整个辖区受“五大灾害”威胁的煤矿占到80%以上。
  这就是我们所面临的无法改变的客观条件。
  (三)实事求是 看管理
  一看以矿长为首的管理团队。客观地说,我们区域的矿长主要有两种类型,一种是国有重点煤矿矿长,另一种是地方煤矿矿长。
  国有重点煤矿矿长绝大多数是受过高等专业学科教育,都有着丰富的大矿工作经历,能够正确处理安全与生产、安全与效益的关系。
  地方煤矿矿长大多也受过煤矿专业培训教育,但少部分矿长缺乏国有大矿工作的经历。面对日新月异的技术进步、突飞猛进的装备水平,这一部分同志的管理能力急需提升,尽管这还需要一个过程,但是,这个提升的过程不能太长。
  在这里,需要特别强调的是,个别煤矿企业依法办矿、依法治矿的法治观念淡薄,缺乏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没有正确处理好安全与生产、与效益、与发展的关系。急功近利,安全说起来重要,干起来不要。违法生产现象时有发生,违规建设行为屡禁不止,近年来,我们晋城分局查处的重大问题中,涉及该类问题的就占到了55.6%。
  在此要说明一个事实:依法治矿,作为矿长,首当其责。
  二看以总工为首的技术管理团队。一些矿井总工程师职、权、责严重不对等,缺乏技术决策权和指挥权,很多关于技术投入和决策上的事情“说了不算”,技术让步于生产现象比比皆是。
  多数矿井技术人员短缺,尤其是地质防治水专业人员奇缺。我们还拿中村煤矿说事,“7·2”事故发生以后,经调查才发现,地测防治水科总共3个人,包括科长在内都是无相关学历、无专业技术职称、无专业知识的“三无人员”,探放水队长也不具备相关专业技术,这种情况在我们辖区不在少数。可以说,技术管理水平和能力是制约我们晋城辖区煤矿安全生产的关键因素。
  “技术薄弱+冒险蛮干+心存侥幸”必然会导致事故,一些煤矿急于生产,基础工作该做的不做,该干的不干,甚至有个别煤矿在抽采效果评判、突出危险性预测、突出鉴定等方面打擦边球,在钻探、物探等关键环节弄虚作假,对付检查。中村煤矿“7·2”透水事故就是个典型的例子。在此,我要奉劝大家这种“小聪明”要不得,会出大事的,会害了大家的。
  遗憾的是,一些煤矿企业仍不汲取事故教训。就在去年,辖区内还有一个突出矿井在消突措施没有落实到位的情况下,效果检验又弄虚作假,导致煤体突出。另有一个煤矿在井下违章作业,引发火灾,虽然这两次都未造成人员伤亡,但教训足够深刻。可见一些煤矿企业技术管理之麻痹、思想意识之麻木程度令人发指。    
  去年以来,我们查处了多起探放水作业假探、不探,物探报告造假行为。尽管各级政府三令五申强调煤矿安全生产,但个别煤矿企业仍置若罔闻、心存侥幸。一旦酿成事故,悔之晚矣!
  三看以班组长为首的现场管理团队。班组长是井下现场安全生产管理的直接责任人,我们区域煤矿现场管理的水平怎么样?各位矿长心里都有数。近年来,我们区域发生的一些零打碎敲事故几乎都是因为现场管理不到位所导致的。  
  2017年玉溪煤矿“5·3”运输事故,当班班组长未考虑到不在井底设置警戒的危险性,加之斜井下料时,工人未执行“行人不行车,行车不行人”规定,发生跑车事故将人撞伤致死;2017年皇联煤矿“7·6”顶板事故,综掘队长就擅自打开工作面设置的铁丝网栅栏进入迎头,在没有专人观察顶板的情况下违章作业,被迎头冒落的矸石掩埋致死。还有前不久发生的东峰煤矿“6·24”倒柱伤人事故。三起事故都是现场管理不到位所导致的。
  透过这些案例,我们可以看到,基层队长、班组长既是生产能手,也是违章大王。在晋城,玉溪煤矿、皇联煤矿、东峰煤矿管理上还是很有基础的,尤其是东峰煤矿还是国家一级标准化矿井,但依然出现这样的问题,说明我们多数煤矿疏于对班组长、基层队长的管理。
  综上所述,不难看出,我们煤矿的“三个关键团队”在安全管理方面存在着诸多漏洞。
  (四)正视现实 看差距
  一些煤矿特别是资源整合矿井的职工队伍杂,一是职工来源构成复杂,二是职工稳定性差,经常是“打一枪换一个地方”,流动性非常大。
  毫不客气的讲,个别煤矿的从业人员就是一群“乌合之众”,鱼目混珠、参差不齐,纪律松、人心散,缺乏向心力、凝聚力,缺乏归属感、认同感,不能和企业同呼吸、共命运。
  关于煤矿井下从业人员年龄结构和文化素质情况,我们也做过一些调研。从调研情况来看——
  越是年轻人,越不愿意下井;越是危险岗位,工人素质越低。
  当前,煤矿从业人员年龄结构偏大,文化素质偏低,安全意识不强在煤矿是普遍现象,而且这种现状在一段时期之内难以改变,给煤矿安全也埋下了重大隐患。
  我用“四个看”简要剖析了辖区煤矿安全生产所面临的严峻形势,在这种复杂条件下、复杂情况面前,毫不夸张地讲,我们晋城辖区煤矿是具备发生大事故的条件的,对这一点我们必须要有清醒的认识,时刻要有如履薄冰的心态,时刻要保持高度警惕,不能被所取得的一点成绩冲昏了头脑,沾沾自喜、忘乎所以。
  尽管近年来的安全生产形势保持了持续稳定好转的态势,尤其是刚刚过去的两年,我们安全生产处于历史最好水平,取得这样的成绩实属不易。但表面上的风平浪静掩盖了事实上的暗流涌动。我们近年来没有发生重大以上事故,但重大涉险事故屡有发生,没有酿成重大事故实属侥幸。今年上半年,我们的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都大幅上升。可见我们的安全形势不容乐观、安全管理压力山大、安全发展任重道远。
  可以讲,我们都是一群在刀尖上跳舞的人,如果说以前是坐在“火盆子”上,一不小心会被烫伤,那么现在就真的是已经坐在“火山口”上,一不小心就会搭上全部身家。
  只要你在矿长岗位上,你就既有全家老小,又有身后的千军万马,全矿职工安危、家庭幸福系于你一身,可谓千斤重担。
  二、矿长工作怎么干?
  作为矿长既要抓安全、保平安,又要抓生产、创效益,保一方稳定。工作千头万绪。但希望大家在善于十个指头弹钢琴的同时,要抓住工作中的主要矛盾和矛盾的主要方面,也就是要善于抓工作重点。那么重点是什么?毫无疑问,安全工作是一切工作的重中之重。这也正是我们今天论坛的主题: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促进煤矿安全发展。
  作为煤矿人,大家感同身受,工作千头万绪,但压力最大的还是安全。因为安全是99+1等于0的关系,安全是一丑遮百俊,安全是一失万无。一起事故就足以把大家所有的功劳一笔勾销,一起事故就足以把大家所有的辛苦付之东流。那么矿长如何做?安全如何抓?我认为,最起码要重点抓好以下“七个方面”的工作:归纳为“一落地、两提升、四到位”抓政策法规落地,抓员工素质提升,抓装备水平提升,抓风险管控到位,抓隐患排查到位,抓安全投入到位,抓责任落实到位。
  一抓政策法规落地。俗话说,上有千条线,下有一根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规章都要从矿长的针眼中穿过,都要通过矿长去落实到井下作业现场。这些方针、政策、法律、法规都是红线、底线和不可触碰的高压线。作为矿长一定要有法治意识、运用法治思维,一定要对法律、法规存有敬畏之心,做到依法办矿、依法治矿。坚决避免有关法律、法规在层层落实中层层落空,更不能在矿长这个岗位上出现“肠梗阻”现象。
  具体到就今年来讲,我们的重点工作就是要把《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开展依法打击和重点整治煤矿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专项行动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落实到位,各位矿长在百忙当中应好好学习《通知》,认真对照,开展好自查治理工作。
  二抓员工素质提升。工作环境很重要,人的行为也很重要。人的素质不高、行为不安全,再好的设备、再好的条件也难以保证安全,每一起事故都离不开人的因素,这个道理大家都懂。那么如何提升井下员工素质呢?
  首先是要抬高下井职工门槛,煤矿是一个高危行业,可偏偏是一群低素质的人在干最危险的工作,这就是一个客观现实,希望各位矿长们认真思考,结合自己矿井具体情况,确定一个井下职上岗的标准。
  其次是用工资杠杆来调节,用高工资把素质相对高的员工吸引到重点岗位、关键部位,让高素质的人来干关键岗位的工作。
  再次就是要创新培训方式、方法,真正注重培训实效,切实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使每名员工都真正成长为本质安全的人。在这方面,我们竹林山煤矿有成熟的经验,他们“把公司变成大学,把员工变成学生,把岗位变成课堂”的做法就很好,很值得借鉴。
  山西高平科兴公司南阳煤矿是一座地方国有煤矿,国家一级安全生产标准化矿井。该矿自1995年开始建矿以来,23来年未发生井下安全生产事故。在安全管理方面积累了丰富的经验,职工的规矩意识、纪律意识特别强,安全素质也很高,大家可以抽时间去看一看、学一学,借鉴他们提升职工素质的好经验、好作法。
  三抓装备水平提升。井下生产“无人则安,少人则安”。在科技进步日新月异的今天,大家一定要改变传统思维,牢固树立“多用设备少用人、能用设备不用人”的理念。大力实施技术改造,装备升级,逐步向机械化、自动化、信息化、智能化迈进,大力推进“机械化换人、自动化减人”的科技兴安战略,建设智能化矿井。
  四抓风险管控到位。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必须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频发势头。对典型事故不要处理完就过去了,要深入研究其规律和特点。对易发生重特大事故的行业领域,要采取风险分级管控、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性工作机制,推动安全生产关口前移。
  风险分级管控是防范事故的第一道防线。做好风险分级管控,就要会认知风险、处置风险。
  风险的特征主要有三点,即:
  一是客观存在性。风险是客观存在的,风险无处不在。人类活动一出现,风险就相伴而生、相随而行。任何类型和规模的企业都会面临风险,企业所有的生产经营活动都涉及风险。
  二是可认知性。风险无处不在,但风险是可以被认知、被防范的,风险被有效控制就不会引发事故。要坚决摒弃“现阶段事故不可避免论”。
  三是关联性或叫嵌入性。安全风险不是孤立存在的,它存在于我们生产、生活的各个环节,嵌入生产各项工艺流程、作业环节之中,涉及人、机、环、管各个方面。
  风险和隐患是相互关联的。风险是我们生产、生活中固有危险,隐患是风险失控导致的一种危险状态。风险不等于隐患!风险更不等同于事故!风险管控失效就会形成隐患!隐患治理不及时、不正确才可能导致事故!
  那么,如何做好风险分级管控工作呢?
  我们首先要会识别风险,通过一定的方式,系统而全面地识别出可能导致企业发生生产安全事故、造成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的风险事件。这是风险管控的基础。
  其次要分析分险,做好风险分类,紧紧抓住重点岗位、重点人员、重点工序、重点设备设施和重点部位,抓住可能导致重特大事故的风险。
  第三要评估风险,将风险事件发生的可能性和损失后果进行定量化,确定各种风险事件发生的概率及其后果的严重程度,确定风险等级。
  第四要控制风险,这是风险管理的核心和要点。要确定预防风险事故发生的管控措施,并将其落实到具体的工作过程中。根据风险对象不同,可以采取工程技术措施、信息化监控手段、加强人员防护,堵塞管理漏洞、提高人员素质等强化管理的手段;针对风险的关联性和相互作业,有时需要采取多种组合管控措施。
  最后要减少风险,针对风险制定科学的应急预案,在事故发生后尽最大可能减少事故造成的损失。也就是要做最好的准备、做最坏的打算。
  五抓隐患排查到位。煤矿生产犹如带兵打仗。俗话讲,知己知彼,百战不殆。我们现在最大的隐患在于“存险不知险、知险存侥幸”。
  安全生产麻痹一时,就可能悔恨一世!盲人骑瞎马,误打误撞,迟早是要付出代价的!《煤矿安全规程》719条,条条都是用血的代价换来的。
  代价一:2016年中村煤矿“7·2”透水事故给我们留下的极其深刻教训——知险存侥幸是这起事故的最大教训,无知无畏在这起事故中表现得淋漓尽致。被困12人,救出8人,死亡4人,几乎酿成重大事故。
  代价二:2017年王台铺煤矿“8·26”窒息事故同样给我们带来了血的教训——这是一起存险不知险导致事故灾害扩大的典型案例。
  事故教训深刻、代价惨痛,举不胜举。
  矿长,在煤矿上摸爬滚打多年,经过了无数次的培训,海因里希法则和冰山理论大家一定都不会陌生。下面我就通过这一个法则、一个理论来和大家探讨一下隐患排查治理的重要性,以及如何做好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第一个法则是海因里希法则,分为事故法则和多米诺骨牌效应:
  (1)事故法则。1∶29∶300∶1000,每一起严重的事故背后,必然有29起较轻微事故和300起未遂先兆,以及1000起事故隐患相随。对待事故,要举一反三,不能就事论事。任何事故的发生都不是偶然的,事故的背后必然存在大量的隐患和不安全因素。
  既然事故的发生不是偶然的,都是因为存在大量安全隐患的必然后果。那么,排查治理隐患就是安全管理的首要任务。隐患排查要做到预知,隐患治理要做到预控,从根本上消除一切不安全因素,才能确保不发生事故。
  (2)多米诺骨牌效应。在多米诺骨牌系列中,一枚骨牌被碰倒了,则将发生连锁反应,其余所有骨牌相继被碰倒。如果移去中间的一枚骨牌,则连锁被破坏,骨牌依次碰倒的过程被中止。
  事故的发生往往是由于人的不安全行为、物的不安全状态,管理的缺陷以及环境的不安全因素四个环节同时失控造成的。
  如果消除或避免其中任何一个环节,中断事故连锁的进程,就能避免事故的发生。
  所以,我们的任务就是不断地发现隐患,不断消除隐患,不断避免事故,以确保职工安全。
  第二是冰山理论: 
  航行时,船遇到冰山经常会发生倾覆翻船事件。究其原因,并不是人们没有看到冰山,而是没有看到暗藏在水面下更大的冰山体。
  安全管理中,重点应该是放在未暴露的隐患问题上。发生了事故的地方,必然存在许多的未暴露的问题。所以,我们排查治理隐患,要善于通过已查出的隐患问题,倒查产生隐患的深层次原因,也就是管理方面存在的漏洞。
  前车之鉴,后事之师。聪明的人善于从别人事故中汲取教训,只有愚蠢的人才用血的教训去教育别人。
  煤矿是高危行业,隐患无处不在,抓隐患排查,大家都有一套做法。这里我要说的是大家作为矿长,在排查治理隐患方面,要冲在前,带头干、督促干。在隐患排查治理这项工作中,要铁面无私,对不落实的事、不落实的人,要紧追不放,狠下铁石心肠、用铁的手腕治理隐患,处理不落实的人。处理人不是目的,但不处理不负责任的人,不足以做好安全生产责任的落实,不足以做好隐患排查治理这项重要工作。
  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是把风险分级管控、隐患排查治理合二为一的“超前”防范措施,对煤矿安全生产意义重大,主体责任在煤矿企业。因此,在座的各位矿长,必须提高认识,加大措施,久久为功,深入扎实地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
  因此,我们在风险分级管控阶段要做到“识风险、化风险”,在隐患排查治理阶段做到“查隐患、治隐患”,在规范职工操作行为方面做到“反三违、打三违”。在落实“双重预防性工作机制”方面“下功夫、做文章”,不让风险演变成隐患,更不能让隐患酿成事故、导致灾难。
  六抓安全投入到位。安全投入说白了就是拿钱来换命,不注重安全投入的矿长,就是不拿矿工的生命当回事。以资金紧张为借口减少必要的投入,会得不偿失、因小失大。
  其实,完全可以换个角度,把“安全投入”看成“安全投资”。事实上,安全投入也确实是一种安全投资,是有回报的、是有效益的,不出事故就是最大的效益。
  在安全投入方面,我们要有大智慧,切记不可耍小聪明。我们要在少打1米无效进尺,少调1次工作面上下功夫,千万不能在减少安全投入上打小算盘。在这方面,我们要向内蒙古的伊泰集团学习,伊泰集团有一个理念:“宁可少产一百万吨煤,也不死一个人;宁可多花一千万元钱,也不多死一个人”。在这种理念的指导下,实现了原煤生产亿吨零死亡的骄人成绩。
  七抓责任落实到位。
  责任不明确,效果就会大打折扣。
  法国有一个工程师叫林格曼。他设计了一拉绳实验:把被试者分成一人组、二人组、三人组和八人组,要求各组用尽全力拉绳,同时用灵敏的测力器分别测量其拉力,实验的结果是:二人组的拉力只是单独拉绳时二人拉力总和的95%;三人组的拉力只是单独拉绳时三人拉力总和的85%;而八人组的拉力则降到单独拉绳时八人拉力总和的49%。这个实验说明了大家都负责任,其结果是谁都不会尽全力去负责任。这就是责任稀释定律——依赖心理,人多力量不一样大。
  建立一对一责任、责任到人,才能发挥无限潜能。
  南京明城墙是责任到人的典范工程:建造城墙总共用了3.5亿块砖。内城35公里,外城60公里,修建城墙历时27年,动用28万民工。现保存完好的还有25公里,目前是全国乃至全世界保存最为完好的第一大城墙。当初修建时,为保证质量、责任到人,皇帝朱元璋要求在每一块砖上都刻有府、州、县、村、监制、制砖人、烧窑匠的姓名,建立了严格的验收制度,验收不合格严厉追责,重者甚至杀头,正是这种近乎于严酷的“责任制”,保证了明城墙在建造过程的高质量。明城墙距今已有630余年历史,历尽风雨、屹立不倒。
  责任落实怎么抓?关键在于抓领导责任的落实,“安全好不好,关键在领导”,“路线确定之后,干部就是决定因素”。
  大家不要总是拿职工素质说事,尽管在现阶段这也确实是一个不争的现实。将帅无能,累死三军。领导因素发挥了关键作用,领导的素质和能力起到了最重要的决定性的因素。
  杜邦公司是1802年成立的一个生产黑火药公司,当时只有100多位员工,1818年发生一起特大爆炸事故,40多位员工在这次事故中死亡,其余职工纷纷辞职不干,企业几乎面临破产局面。
  在这样的情况下,杜邦建立了管理层对安全的负责制,并且还把管理层的办公室设在了炸药生产车间的二楼,以示对安全管理的信心、与企业共存亡的决心,他们背水一战,所谓置之死地而后生。通过采取非常措施,倒逼企业管理层落实安全管理责任,管理团队表现出与企业共存亡的决心,让员工看到了管理者信心、决心,对管理者产生了信任,纷纷回到公司,现在的杜邦是世界500强企业之一。
  企业是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作为矿长,一个人纵然浑身是铁,也打不了几个钉子。也就是说,一个人的力量是渺小的,团队的力量是巨大的。正所谓人心齐泰山移。
  要当好一个矿长,要注重发挥好班子成员的作用,紧盯各位分管领导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建立健全领导安全生产责任制并严格考核落实到位,形成压力传导机制,真正做到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对不落实的事、不落实的人坚决一追到底,决不留情。面对不落实的事,要追查不落实的人,要让他们丢票子,再打棍子,还要摘帽子。对安全上不负责的人的纵容,就是对职工生命的漠视,说重点,就是一种严重的失职、渎职行为,是一种犯罪。
  制度停留在纸上,百无一用,只有落实在现场,才能产生巨大的威力。这就是我们为什么一再强调切实落实企业主体责任的原因。
  各位矿长要树立多出煤、出效益是成绩,不出事故也是成绩的理念;要知道为了多出煤出了事故,得不偿失的道理。
  各位矿长们要谨记,你们是企业家,是社会财富的创造者,国家建设的贡献者,是受人尊敬的人。作为一个企业家,你们追求效益、发展经济天经地义、无可厚非。但要牢记安全生产也是你们的天职,如果说出煤少,难向地方交代,难向企业交待,难向职工交代的话,那么为了生产、为了效益忽视安全,发生了事故就更没法交代,假如发生了大事故,那你们就不再是受人尊敬的人,就成了千古罪人,就不仅仅丢了饭碗的事,还可能要面临牢狱之灾,轻重之分大家自知。
  局长卜昌森在山东工作期间,写过一本书叫《怎样当矿长》,书中给矿长们讲了十一堂必修课,涉及到生产、经营、安全管理等方方面面,尤其讲到了作为一个企业家应该具备的战略思维、战略眼光,是智慧的结晶、也是经验的总结。对于在座的各位矿长们来说,确是一本难得的好书。希望大家能够认真研读,阅读后可以升华你的思想,开阔你的视野,提升你的格局,提高你在复杂情况下驾驭全局的能力。
  三、安全监管怎么办?
  我在煤监系统工作已经有18年了,到晋城工作也有2年时间了。18年间,我和各级监管部门人员,和我的同事们就如何遏制大事故、避免被追责任都有过广泛而深入的交流。我深深感到,大家普遍持有悲观观点,那就是在遏制较大事故方面,没有把握,只能是“尽人事、听天命”。我想只要企业和监管部门真能把两个主体责任都能履行到位,也就是都能尽到人事,那就不是“听天命”,而应该是“天听命”。我们晋城几乎年年都有较大事故,难道事故真的是不可避免的吗?究竟是天灾?还是人祸呢?
  让我们再来回顾一下刚刚过去的3年时间里,我们区域发生的三起较大事故,看看问题究竟出在哪里:
  2015年天安东沟煤业“2·13”造成3人死亡的水害事故,企业长时间非法越界开采,暴露出主体责任不落实、监管责任长期严重缺失问题。
  2016年中村煤矿“7·2”造成4人死亡的水害事故,同样暴露出主体责任不落实、监管责任缺失问题。
  2017年王台铺煤矿“8·26”造成4人死亡的窒息事故,暴露出职工安全意识差、应急处置能力差的问题。
  通过回顾近3年来,我们辖区发生的三起较大事故,可以看出发生事故的共性原因,主要还是在于两个主体责任的缺失,是人祸。说明我们还是没有尽到人事,那就只能听天由命了。
  回顾事故的目的,是为了更好的汲取教训,避免“后人哀之而不鉴之、亦使后人复哀后人”之悲剧重演。
  严峻的形势、残酷的现实,就摆在我们面前,我们到底应该怎么办?刚才谈了矿长工作如何干,也就是说企业主体责任如何落实的问题。现在再来谈谈我对监管监察部门怎么办的认识和体会。
  一是必须把《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认真落实到位。《规定》是我国安全生产领域内第一部党内法规,是习近平总书记安全生产重要思想的具体化、制度化。《规定》对县级以上地方各级党委和政府班子领导成员安全生产职责、考核考查、表彰奖励、责任追究进行了明确的规定。
  就在5月31日在贯彻落实《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电视电话会议上,李克强总理作出重要批示指出:扎实做好安全生产工作,健全和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是关键保障。各地区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切实把《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落实到位,强化细化各环节管理和责任追究制度,形成科学加强安全生产基础设施、及时排查风险隐患、安全第一、警钟长鸣的有效机制。各部门要加大指导支持力度,与地方形成合力。同时要根据党和国家机构改革部署,加快建立健全应急管理体制机制,持续提升安全风险防控能力,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是要坚决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安全生产的决策部署。市、县两级行业主管部门,也是煤矿安全生产的监管部门,是市、县政府专门设立的负责煤矿安全监管的机构,一定要做到知责明责、履职尽责,坚决把市委、市政府关于煤矿安全生产的决策部署落实在现场,把监管主体责任落实到位。
  可以肯定的讲,市委、市政府对遏制煤矿安全事故,特别是较大以上事故的态度是坚决的,决心是空前的。有了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我们没有理由不抓好安全生产工作。
  三是要清醒地认识到,现阶段煤矿安全工作一靠企业干,二靠政府管。煤矿安全工作既是企业干出来的,也是政府管出来的。特别是在现阶段,管的作用比干的效果更明显,因为目前违法违规导致的事故比例过高。
  矿长、局长有何区别,我认为矿长和局长都是司机的角色,不同的是:
  矿长是汽车司机,自由驾驶,稍有疏忽就会跑偏、出事故;局长是火车司机,沿轨行驶,这个“轨”就是法律法规、规章制度,也就是依法办事。
  相信大家只要思想认识到位,工作严起来,责任落实下去,把有关煤矿安全生产的各项法律、法规、规章、制度都能落实到现场,也就是说大家都能尽到人事,较大以上事故是完全可以避免的,安全生产的各项目标也是能够顺利完成的。
  四是打铁还需自身硬,努力提高监管监察的本领和能力。我们各级安全监管监察人员,要不断地学习,才不至于出现能力恐慌,才不至于掉队,才能跟上时代的节奏。专业知识有限、业务能力不足、腰杆自然不硬、说话就会没有底气,查出的问题不能让企业信服。所以,要不断地学习,才能提升自己的专业技术能力,才能练就一身过硬的本领,才能对危及煤矿安全生产的重大隐患明察秋毫,让煤矿违法违规行为无处藏身。
  据分局的同志们反映,阳城县煤炭煤层气工业局的监管人员专业知识、业务水平、工作能力就都很不一般,原则性也很强,到煤矿去检查时,腰杆硬、底气足,在煤矿的威信也很高。甚至就是我们分局的监察员到阳城县的煤矿去监察时,县局陪同检查人员对我们监察员们提出来的问题也敢于质疑、敢于争论、敢于提出自己的观点。这是一件好事,同时也激发了我们的监察员学习专业、学习业务、学习法律法规的动力,达到相互促进、共同提高的目的。
  在这里,我要强调的是,安全监管监察人员在具备专业精、业务硬、能力强的前提下,还必须要做到执法严、作风实,突出严、实二字。
  “严”,就是执法要严,该停则停,当罚则罚。大家要记住,严是爱、宽是害。对企业是,对自己也是。对企业严是为了避免发生事故,避免被追责的唯一途径,就是尽责到位,除此以外,都不可靠。
  “实”,就是工作要实。我们要具备两种能力,一种是说“不”的能力,一种是说“行”的能力。履行职责对于违法行为要敢于说“不”,服务煤矿、促进经济发展要善于说“行”。
  五是持续不断地开展警示教育。一朝被蛇咬,十年怕草绳。但在煤矿安全生产上,往往当下就会丧命蛇口,没有后悔的机会。
  警示教育的目的,就是以身边的事,警示教育身边的人,让人引以为戒,汲取教训,并举一反三。
  山西煤监局在今年2月7日举行了全省煤矿安全警示教育启动仪式,部署了在全省范围内开展煤矿安全生产警示教育工作。
  今年以来,晋城分局按照省局的部署在监察执法的同时,持续开展警示教育活动,播放《情与法的评判》警示教育片,对典型事故案例进行剖析,我们把警示教育开展到煤矿基层科队长、班组长、一线作业人员,开到了班前会,效果还是不错的。
  在此,我特别呼吁煤矿企业的同志要深刻汲取“最大的教训是不接受教训”的教训,不断强化事故警示教育,把昨天的事故当成今天的事故对待,把别人的事故当成自己的事故对待,把隐患当成事故来分析、对待,把小事故当成大事故对待,要把未遂事故当成事故来调查处理。坚决防止同类事故悲剧一再重演。
  六是要建立起市县监管协调联动机制,形成强大的工作合力。今年以来,我们晋城分局主要按照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省局的规定开展十项专项监察,并根据《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开展依法打击和重点整治煤矿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专项行动的通知》开展了依法打击和重点整治煤矿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专项行动。7月份,山西煤监局将组织全省十个监察分局来晋城辖区开展集中执法监察,所查问题将列出清单,移交地方。这次的集中执法不同于以往的监察,希望引起各位矿长们的高度重视、认真对待这次集中执法监察。
  相信,我们在市领导的指示下,以长缨在手,敢缚苍龙的英雄气概,不忘初心、砥砺前行,扬鞭策马、携手奋进,共同谱写晋城煤矿安全发展的新篇章,为建设新时代美丽晋城撸起袖子加油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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