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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长话安全”太原论坛完美收官
新闻作者:   发布时间:2018年07月17日  查看次数:  放大 缩小 默认
  本报讯(记者 波涛 侯变珍 侯改兰)7月12日,以“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促进煤矿安全发展”为主题的“矿长话安全”太原论坛开坛。自5月25日“矿长话安全”论坛系列活动在晋中市首次启动后,先后在省内十个辖区举行,最终在太原完美收官。
  “矿长话安全”论坛由山西煤矿安全监察局指导,山西各市煤矿安全监察分局(站)、煤炭工业局共同主办,山西省共有700多家煤矿参与其中。本次太原论坛由太原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潘侠、山西煤监局副局长王怀科、山西煤监局有关处室负责人、太原煤监分局全体人员、太原市煤炭局工业有关人员、各产煤县负责人、煤矿主体企业负责人和各煤矿矿长约200人参加。
  太原市煤炭工业局局长张晓峰首先作了主旨发言。他表示,煤矿矿长是安全管理的实践者、参与者、决策者和推动者,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矿长要落实好企业主体责任,应做到思想过硬、作风过硬、能力过硬、工作过硬、履责过硬、守法过硬。
  随后,山东能源枣矿集团新安煤矿、神华集团乌兰木伦煤矿两名优秀矿长与大家就如何当好矿长、提高煤矿管理水平进行了交流,太原市辖区内屯兰煤矿、马兰煤矿、西曲煤矿、东于煤矿、龙泉煤矿、麦地掌煤矿、东峰煤矿、李家楼煤矿、原相煤矿的9名矿长也结合自身实践进行了发言。
  太原煤监分局局长蔡建军对矿长们的精彩发言给予了充分肯定,并针对当前太原辖区煤矿安全生产形势提出当好矿长、履行职责的重要作用,同时要求辖区各煤矿主体企业负责人和各煤矿矿长,在工作措施上要强化政治意识、强化煤矿安全监管监察、强化瓦斯治理、强化水害防治、强化技术改造升级、强化安全文化。
  最后,潘侠作了总结发言,就太原市今年下半年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筑牢安全发展理念、加大源头治理力度、狠抓主体责任落实提出了三点意见。他表示,安全生产事关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事关社会发展稳定大局,大家一定要重视此次“矿长话安全”论坛活动取得的成果,以更大的决心、更积极的措施、更扎实的作风,抓好责任落实,坚决杜绝重特大事故发生,确保全市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
  
坚决杜绝重特大事故发生确保全市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摘要)
太原市政府副秘书长潘侠
    就做好太原市今年下半年煤矿安全生产工作,我讲三点意见: 一、提高政治站位,筑牢安全发展理念,切实增强抓好安全生产工作的自觉性和坚定性。
  我们一定要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的重要指示精神上来,统一到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上来,不断增强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自觉性、主动性、坚定性,要牢固树立红线意识,坚守安全底线,时刻绷紧安全生产这根弦。要把此次“矿长话安全”论坛作为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思想认识的契机,作为提升能力、提振信心的契机,落实责任,强化监管,确保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坚持问题导向,加大源头治理力度,牢牢把握安全生产主动权。
  煤矿监管监察部门、各产煤县(市、区)、各主体企业和煤矿负责人,必须齐心协力、共同发力,在巩固已有工作成果的基础上,进一步采取有效措施,要全面强化源头管控,加强煤矿安全技术改造升级,加大煤矿安全生产执法力度,推进安全生产信息化建设,扎实推进瓦斯、水害等煤矿重大灾害治理;要始终坚持问题导向,做到“关口前移、重心下移”,及时发现并消除事故隐患,从源头上把好煤矿安全生产关,确保重点环节管理到位、重大风险管控到位、重大隐患治理到位,筑牢煤矿安全防护堤坝。
  三、严格倒逼问责,狠抓主体责任落实,坚决防止重特大事故发生。
  我们要严格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要求,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准确把握形势、查找工作不足、强化责任担当。具体来讲: 一是企业主体责任落实要到位。煤矿矿长要履行好主体责任,把安全生产作为事关企业生存发展的头等大事,本着“依法办矿、依规管矿”的原则,加大责任传导力度,做到人人肩上有担子、个个身上有责任,最大程度地发挥企业各级管理人员和现场作业人员的安全生产主动性和积极性,防止安全事故发生。
  二是安全生产责任传导要到位。各级行业主管部门要严格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根据职责分工,扎实抓好行业监管工作,做到谁的责任谁承担,谁的工作谁落实。煤矿安全监察部门要履行好煤矿安全监察职责,对非法违法行为“零容忍”,采取各种有力措施,坚决防范和杜绝各类安全生产事故发生。
  三是倒逼问责追责执行要到位。各级各部门要严格落实安全生产问责追责相关规定,强化责任倒查机制,对发生的各类安全生产事故都要严格按照“四不放过”原则,对照安全生产投入是否到位、安排部署是否到位、工作监管是否到位、督促检查是否到位的要求,严格追究事故责任。对该执法没有执法和执法失之于宽、失之于松的要进行追责问责。亡人责任事故必追责任人责任,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是基层基础工作夯实要到位。突出“强基固本”理念,以“基本、基层、基础”即提高安全生产基本技能、增强安全生产基层能力、强化安全生产基础工作为抓手,着力强化县(市、区)基层安全监管,抓好安全监管队伍建设,落实监管体系全覆盖。特别是煤炭生产企业要加大安全投入、加快技术改造升级、加强安全生产培训、抓好应急演练,补足工作短板,切实筑牢安全生产的根基。
  大家要重视此次“矿长话安全”论坛活动取得的成果,进一步增强抓好安全生产工作的极端重要性认识,以更大的决心、更积极的措施、更扎实的作风,抓好责任落实,坚决杜绝重特大事故发生,确保全市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为建设文明、开放、富裕、美丽太原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博采众长凝心聚力 共创太原煤矿安全生产新时代(摘要)
太原煤监分局局长蔡建军
    结合论坛的主题“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减少生产安全事故”,我谈几点个人看法。
  一、安全形势分析 (一)形势不容乐观。2016年,太原辖区煤矿发生事故5起,死亡5人。2017年,太原辖区煤矿发生事故4起,死亡9人(其中较大事故1起6人)。当前安全生产仍处于脆弱期、爬坡期、过坎期,安全形势不容乐观。
  (二)问题依然突出。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守法意识不强。个别煤矿企业依法办矿观念不强,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没有落实到位;资源整合矿井潜在隐患突出;瓦斯治理和水害防治任务更加艰巨。全市高瓦斯、突出矿井26座,水文地质复杂矿井7座,灾害严重;老矿井安全风险日趋严重。老矿井开采历史长,生产系统复杂、战线长、作业点多、采深大,采场变化频繁,造成井下同时作业人员多,安全管理难度大;培训质量不高,从业人员技术素质低,专业人才流失严重。安全培训存在走过场的现象,个别管理人员、一线工人对基本数据掌握不清、不牢、不准,特别是当前煤矿从业人员年龄结构失衡,老化严重,专业人才流失严重,导致现场管理和现场操作水平与现代化矿井要求差距较大;安全监管不到位,安全发展意识不强。一些地方、部门和主体企业没有认真履行职责,安全责任制不落实,安全监管不到位,执法不严格,未真正发挥监管作用。
  二、当好矿长,履行职责 1.责任压倒一切。作为矿长,要有干的决心和信心,有等不起的紧迫感,慢不起的危机感,坐不住的责任感。想干,有干的冲动;能干,有干的能力;会干,有干的想法;干好,有干的实绩。甘为人先,率先垂范。
  2.精神引导行动。危机当前,矿长需要具有能屈能伸的韧性、过人的胆识和社会责任心的企业家,我们更需要力挽狂澜,带领企业走出经济低潮期的企业家精神。
  3.团结方能久安。矿长一方面要抓管理,高配以矿长为首的管理团队;抓技术,完善以总工为首的技术管理团队;抓现场,压实以区队长、班组长、安监员为主的现场管理团队。另一方面要落实变招工为招生,抬高下井职工门槛,从源头上提升矿井从业人员的整体素质。
  三、强化工作措施 强化政治意识、强化煤矿安全监管监察、强化瓦斯治理、强化水害防治、强化技术改造升级、强化安全文化。
  
凝聚共识精准发力推动全市煤炭安全生产水平再上新台阶(摘要)
太原市煤炭工业局局长张晓峰
    煤矿矿长是安全管理的实践者、参与者、决策者和推动者,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矿长要落实好企业主体责任,应做到“六个过硬”: 一是要思想过硬。安全是不可逾越的红线,“发展绝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首先要从这个思想高度来正确认识安全与发展的辩证关系,没有安全,发展就无从谈起。
  二是要作风过硬。要有实干苦干精神,真抓实干,经常深入井下现场一线,以身作则,以上率下,踏踏实实干出成效。
  三是要能力过硬。要有学习能力,时刻把握安全管理最新动向,关注煤炭开采技术发展趋势,借鉴同行先进的技术、管理经验。要有创新能力,善于将业务知识、工作经验与实际相结合,在健全制度、优化管理、改进技术等方面进行有益的探索。要有领导能力,善于观察思考,在面对重大问题时能冷静分析、科学决策,能提升干部职工投身安全管理的工作热情,增强安全生产内生动力。
  四是要工作过硬。要善于抓小抓细,时刻防微杜渐,把不安全因素消灭在萌芽状态,时刻未雨绸缪,分析研判薄弱环节,及时堵塞漏洞,弥补不足。要善于重点突击,既要抓好双重预防机制建设、先进产能创建、“双红线”管理等安全基础工作,也要抓好以瓦斯治理、水害防治为重点的现场安全管理工作。要善于推动落实,安全工作一经安排部署,就要层层抓落实,层层压实责任,确保每项工作都能落到实处。
  五是要履责过硬。首先自身要“知责明责,履责尽责”,敢于用权、善于用权,敢于负责,勇于担责。其次要制定完善全员岗位安全责任制,做到人人都明责,人人都尽责。再次要建立监督约束机制,完善管理制度,规范运行程序,建立安全目标考核机制和奖惩机制。
  六是要守法过硬。要懂法规,要认真学习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知法守法,在法律法规的框架下,做好安全生产工作。要知敬畏,安全为天,事关人命,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要始终心存敬畏、如履薄冰。要守底线,把遵法守法作为行动自觉,思想保持高度警觉,常常居安思危,防患于未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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