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构建安全风险预控体系 有效防范煤矿重大事故
新闻作者:太原市煤炭工业局局长 张晓峰  发布时间:2018年05月22日  查看次数:  放大 缩小 默认
   2017年5月22日23时37分,太原市美锦集团东于煤业发生透水事故,造成六名矿工遇难,教训十分惨痛。
  尽管事故已过去一年了,但抢险中那些被困矿工家属不得不面对失去亲人生离死别的凄惨景象,却让我久久不能忘怀,心有余悸。
  一年痛苦漫长。无论政府和企业作出多大的赔偿和抚慰,永远也无法抹平那些痛失亲人家庭父母妻儿心中的创伤。
  一年转瞬即逝。全市煤矿开展“汲取教训,警钟长鸣”为主题的安全反思周活动,主要目的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思想,始终把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放在首位,始终坚守“发展决不能以牺牲安全为代价”这条不可逾越的红线,将安全发展理念贯穿煤矿生产全过程、各环节,着力找差距、补短板、上水平,切实推动我市煤矿安全生产平衡充分发展。
  党的十九大报告明确提出,把防范化解重大风险作为到2020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奋斗目标的三大攻坚战之一。煤炭行业如何做到科学防范煤矿重大安全风险是我们广大煤炭干部职工“十三五”规划期间的重要课题和使命。
  一、东于煤业“5·22”较大透水事故教训
  发生透水事故的山西美锦能源集团东于煤业是一座新投产不到一年的现代化矿井,其主体企业拥有35个全资和控股子公司,以及一家A股主板上市公司,总资产达到600多亿元,职工1.6万人。该集团办矿理念先进,安全投入也到位,同时,为强化东于煤矿的安全管理,该集团还引进了淮南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旗下平安煤炭开采工程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托管东于煤业。无论从美锦矿业公司还是到东于煤业,无论是瓦斯治理还是水害防治,可谓经验丰富,人才济济,业绩辉煌。但为什么还会发生“5·22”较大透水事故呢?一年来的反思,我认识到主要问题有三点:
  一是管理团队虽有多年淮南高瓦斯煤矿管理经验,但没有结合太原市煤矿企业兼并重组整合的特点,仅凭经验管理。事发前两个半小时,已经发现切眼工作面迎头底板大量出水,且有臭鸡蛋味,井下向矿调度汇报并怀疑是老塘水,当班人员已安全撤出的情况下,矿领导仍然盲目自信,安排夜班工人进入巷道排水,导致人员伤亡。
  二是主体企业及监管部门对煤矿安全管理仍然靠“文件布置、会议安排、集中整治”等方式。淮南集团及平安公司的定期和不定期检查虽然频繁,特别是矿业公司每周一次的安全检查,均未对该巷道探放水工作提出异议,对多次出现的钻孔出水现象没有进行认真的分析和评估,也未采取安全评估、事故应急处置预案等措施,安全监管基本上走了过场。
  三是管理团队移植照搬过去淮南集团形成的标准、规章和制度。模板不错,但因缺乏针对性而“严格不起来”,因缺乏可操作性而“落实不下去”。特别是在03304瓦斯鉴定巷探放水钻孔设计中,没有严格按《煤矿探放水规定》和《山西省煤矿老空水害防治工作规定》要求,合理编制探放水设计,物探及钻探效果失真,导致对水情的误判,最后酿成事故。
  从以上事故教训中看出,我们的煤矿企业及主体在安全管理中忙于隐患排查和三违治理,但隐患还是层出不穷,伤亡事故仍难以遏制;规章制度制定了很多,但多照抄照搬,缺乏针对性,安全工作在心里没底;监管部门忙于应付各种级别和类型的安全检查,内容重复,劳师动众,但成果往往不明显等等。以上情形恰恰反映了我们的安全工作仍停留在事后(事故)管理阶段和事中管理阶段。因此,必须应用现代安全管理理论和方法,从根本上提高煤矿安全管理模式和水平,杜绝较大责任事故发生,实现煤矿安全生产形势的根本好转。
  二、构建科学严密的安全风险预控体系,是煤矿企业实现全员、全方位、全过程的有效管理,步入安全发展良性循环的必由之路
  2016年12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着力解决安全防范工作不科学不系统不持续和企业主体责任不落实等九个方面的问题。构建安全防控体系,建立安全风险评估制度和重大安全风险源头防控制度。煤炭行业早在2012年12月1日,就已颁布实施了《煤矿安全风险预控管理体系规范》(以下简称《规范》)(AQ/T1093-2011)。我市从2017年下半年开始构建煤矿安全风险及隐患排查治理双控体系,但目前运行情况并不理想。主要原因:一是形式大于内容。《安全风险预控体系》、《隐患排查分级管控体系》、《不安全行为手册》及《安全风险预警防控实施方案》等体系文件大多为机械照搬,管理方针和管理目标针对性不强;二是安全风险预控管理的组织机构与职责不明,工作小组人员不稳定,体系运行状况差;三是煤矿高级管理、中层管理及操作层三级在体系建设中权责不分,地位不清,相互间缺乏良性互动;四是针对不同层级的管理手册、程序文件、技术、操作标准等培训质量不高;五是危险源管控模式存在重大缺陷,风险辨识和风险评估基础工作较差,风险控制关键环节缺乏具体的操作和流程。因此,必须全面理解煤矿安全风险预控管理体系的科学性和实践性,严格按《规范》要求构建科学严密的风险预控管理体系,才能在煤矿安全管理中有效运行,切实发挥风险预控体系的作用,提高煤矿安全管理水平。
  三、强化危险源管理,减少控制风险,实现安全管理关口前移是煤矿安全风险预控的根本任务和终极目标
  煤矿安全管理不论是反三违、还是查隐患、抓工程质量,归根到底都是在杜绝危险源。危险源是风险存在的前提,没有危险源就没有所谓的风险,但有危险源不意味着风险必定出现,当全部的危险源都处于受控状态时,风险就不会出现;当危险源处于失控状态,即隐患或不安全行为发生时,风险就会出现,所以煤矿安全管理实际上就是管危险源,如果管住了危险源,我们就管住了安全。
  四、做好危险源辨识和风险评估工作,是实现煤矿安全风险预控的前提和条件
  煤矿作业环境或岗位上的危险源及分类多种多样,其中重大危险源是哪些?针对这些危险源,我们控制的标准是什么?措施是什么?这些标准和措施在现场贯彻和执行的怎么样?是否有效?如果无效怎么办?要想掌握或解决上述问题,我们就必须用科学的方法和程序对危险源进行辨识,对风险进行评估,只有危险源辨识清楚了,风险评估准确了,我们才可以制定针对性的管理标准和措施,进而明确管理对象、管理责任人和监管人员,并通过严格的考核,使标准和措施得到很好的贯彻和落实,实现对危险源的管控。
  五、消除人的不安全行为是避免煤矿安全风险膨胀,进而转化为事故的根本保证
  东于煤业“5·22”透水事故教训和我国煤矿事故统计分析,人的不安全行为造成的煤矿事故占煤矿事故总数的80%以上,远高于物的不安全状态造成的煤矿事故。随着生产技术的进步,煤矿生产装备水平和安全防护水平不断得到提高和改进,由人的不安全行为造成的煤矿事故比例会越来越高。因此,消除人的不安全行为是避免煤矿人身伤害等重大事故发生的基本保证。人的不安全行为除三违外,更多的是管理者、技术上的不当行为,且造成的事故危害性也越大,任何一起责任事故都离不开管理者的玩忽职守及操作员工的三违。
  煤矿安全风险预控管理体系具有传统安全管理不可替代的优越性,各煤矿主体及煤矿企业只要坚持习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思想,落实好安全发展理念,严格执行《煤矿安全风险预控体系规范》,积极构建以风险辨识与管理为核心,以不安全行为控制、生产系统控制、综合要素管理为重点,以预控保障机制为支撑,以信息化为运行平台的煤矿安全风险预控体系,就一定能够打赢化解煤矿安全生产风险这一攻坚战。
  以此,我们才能告慰那些逝去的煤矿兄弟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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